半个月来,途经莆田城厢区凤凰花园小区的居民都“心惊胆战”——一条平日里在小区里晃悠的流浪狗,接连对三位居民“下口”,其中还有年过七旬的老人,脚踝处被咬后缝了三针,疫苗、血清、破伤风一共要打12针。
这条狗虽然为“流浪狗”,却在小区里有一户“熟人”长期投喂。事发后,狗和它的五只小狗崽突然“人间蒸发”。海都记者走访发现,这个开放式小区眼下仍有流浪狗出没,居民们的心还是悬着。

75岁老人脚踝处被咬,缝了三针
“刚踢开它,转身又扑上来”
最先遭殃的,是在小区一栋办公楼上班的蒋女士。2月26日上午10点多,她像往常一样出门办事,刚走没几步,一条狗突然从旁边冲了出来。

咬人的狗,前段时间生了5只小狗(受害者供图)
“我当时吓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抬脚踢它,它咬到我的裤腿就松开了。”蒋女士刚将狗踢开,它又猛扑上来,照着她右小腿就是一口。
“真是防不胜防。”事后,蒋女士赶到医院打狂犬疫苗,一共要打四针,总共花了四百多块。目前,她刚打完第三针,小腿上还有些肿胀,如今走路都还没完全恢复。“还有一针,希望别再碰上它了。”
3月7日,类似情况重演,而且一天内连发两起。当天上午,一位老人路过时被咬;下午,另一位75岁的老人也“中招”。老人家属叶先生回忆起来还是心疼不已:“老人年纪大了,左脚脚踝被咬得血肉模糊的,送到医院缝了三针,还要打狂犬疫苗4针,血清7针,破伤风1针,不仅要花费1500多元,还要前后不停折腾。”
后来,三位受害者一对“线索”,发现袭击他们的竟然是同一只狗。
“其实也不算完全没人管的流浪狗。”蒋女士说:“小区里有户人家一直在喂它,前段时间它生了五只小狗,还在那户人家门口的绿化带里搭了个临时狗棚。估计是护崽,狗的脾气变得特别暴躁。”

绿化带上的狗窝已被拆除
走访:
咬人的狗不见了
小区里还有三四只流浪狗
3月9日上午,海都记者来到凤凰花园小区。这是一个开放式小区,连接着东圳水渠步道和莆阳福道,日常进出的人流量不小,没有物业管理。

凤凰花园是一个开放式小区,无物业管理
在蒋女士的带领下,记者在小区里转了一圈,那条咬人的流浪狗已经不见踪影,绿化带里原本的狗窝也被拆了,五只小狗同样不知去向。
不过,记者留意到,小区里并非就此“清静”——至少有三只狗正在四处晃悠。虽然眼下看着没有攻击性,但有了此前发生的事,居民们见到它们还是绕着走。
那只咬人的狗到底去哪儿了?叶先生介绍,事发后大家才知道,那户喂养流浪狗的人家一开始承认自己在喂狗,后来民警上门告知,如果因为喂养导致狗伤人,喂养人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对方立马改口说没喂过。“估计是怕惹事,就把狗和狗崽都弄到乡下去了。”
3月9日上午,记者在那户人家门口看到,大门紧闭,敲门无人应答。海都记者从城管、辖区街道、派出所等多方核实,相关职能部门有到场处理,但并未将狗抓走。
小区还有多只流浪狗
街道已介入
3月7日接连发生两起咬人事件后,受害人家属立即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调查,并将情况反馈给凤凰山街道。
按照2025年2月的《莆田市流浪犬只收容管理工作指南》(莆城管规〔2025〕2号),如今流浪犬只的收容管理已明确由乡镇(街道)牵头负责。文件要求,各县区要建立流浪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由街道组织专业队伍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流浪犬捕捉工作,收容留检场所要远离居民区,并配备专业兽医。
《民法典》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长期、固定地投喂流浪狗,给它提供住所(比如搭狗窝),甚至让它产生依赖、停留在特定区域,就可能被认定为“事实上的管理人”。一旦认定,狗伤了人,喂养者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小区里目前仍在游荡的其他流浪狗,属地街道表示将按规定进一步处理。海都记者也将持续追踪后续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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