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十余天,幼猫接连患上两种传染性疾病,很难不怀疑其出售时已存在健康隐患。店家口头承诺可提供检疫证明,但我全程未见到合法有效的检疫证件。”近日,南昌市民汤女士向本报“江南微帮办”栏目反映,她在红谷滩区绿湖豪城附近一家宠物店疑似买到“星期宠”。其将小猫带回家后,小猫相继出现拉肚子、呕吐等症状,随后在医院检测出猫冠状病毒、猫鼻支。当联系商家要求售后处理时,对方拒不承认其销售的宠物存在健康问题。
记者介入调查发现,由于宠物已离店,消费者在买到“星期宠”后常面临维权难。一旦发生“星期宠”纠纷,作为商品的宠物质量问题处于监管真空。律师认为,消费者应当保存好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同时,保持对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的投诉跟踪,后期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提供给上述行政部门,作为对相关商家处罚的司法依据。

幼猫疑似“星期宠” 维权陷困境
3月8日,“00后”汤女士在绿湖豪城附近一家宠物店花费1600元购买了一只暹罗幼猫。本以为可以和“毛孩子”开心地生活,可谁知当晚小猫便开始拉稀、打喷嚏,慢慢竟开始呕吐,与刚买时的活蹦乱跳“判若两猫”。3月11日,经医院检查,小猫被确诊患有猫冠状病毒引发的肠胃炎。3月18日,小猫再次被确诊为猫鼻支。汤女士称,前前后后治疗已经花费2000余元,“看着小猫这么受罪,自己心也好累”。
据汤女士出示的“宠物购买合同单”,售后服务中提到:自合同签订日起3天内,质保范围仅包含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猫瘟、猫传染性腹膜炎(猫腹水),质保期内因上述重大疾病导致宠物死亡等五项。此外,宠物先天性疾病、宠物潜伏期疾病及其他广谱类型疾病不在质保范围内。
“合同中的质保范围与免责条款极度不公:合同仅约定质保期为自签订之日起3天,质保范围仅限于猫瘟、猫腹水等5项重大疾病且宠物死亡情形,质保期限远低于行业普遍7至15天的质保标准。”汤女士表示,交易时店家口头承诺提供的小猫检疫证明,至今迟迟未能兑现。

商家给汤女士的一本宠物健康免疫证显示,小猫已有一条疫苗注射记录。汤女士心生怀疑:“店家如何能证明这个免疫证就是我家小猫的呢?”更让汤女士质疑的是,“这家店在地图搜索时显示为‘有猫有狗宠物生活馆’,到店后发现店名已经变成了‘南昌大型宠物猫狗交易市场’。”此外,据汤女士出示的购买小猫记录,收款方为“红谷滩区星宠世家经营部”;而在店内购买宠物粮时,收款方又变成了“红谷滩宠溺私宠宠物店(个体工商户)”。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