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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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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市民一个月遭6次“霸道小鸟”袭击
“经过这条路时,经常有鸟类冲出来攻击我,在我脑袋边盘旋,每次从那走,身上都会起一层鸡皮疙瘩”。6月初,曹先生向市民热线求助,他在上下班途中经过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光谷一路动力环保创业园附近时,曾多次受到鸟类袭击。【1】市民反映一个月被鸟类袭击6次,园林部门在树上悬挂提示牌6月8日,九派新闻联系到市民曹先生,他告诉记者,他每天通勤需要步行从光谷一路动力环保创业园附近经过,在过去一个月内,这条短短30米的人行道上,他遭遇了鸟类的6次“袭击”。“有时候是突然冲下来,感觉要捉人的头和眼睛,有点吓人。最初我还以为是不吉祥的征兆,后面发现它们一直跟我‘过不去’,我已经不敢从那条路走了。”曹先生称,他后来在这条路边观察,发现不只是自己,其他路人在经过时也一样会受到袭击。6月5日,东湖高新区园林局相关工作人员和武汉观鸟协会成员先后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处确实存在鸟类袭击行人的情况。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他在调查时也受到了鸟类的驱赶和袭击。“我们在现场观察了一个多小时,发现这类鸟是灰喜鹊,这片树林里还有五六个鸟窝。现在正值灰喜鹊繁殖期,为了对幼鸟进行保护,它们会比较敏感和紧张。”他说。其还表示,这条道路是一条人行道,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期经过的行人较多。为了让市民了解情况并提前避让,且防止有市民因被灰喜鹊惊扰,对鸟窝进行攻击,工作人员在路边挂上了一个醒目的提示牌,写着“灰喜鹊繁殖中,护巢驱赶行人,父母爱娃心切,请大家多包涵。”【2】专家:正值幼鸟在巢里长大,驱赶行为出于“护崽”心理武汉观鸟协会秘书长明亮向九派新闻介绍,灰喜鹊是雀形目鸦科灰喜鹊属的鸟类,非常适应城市的生活环境。它们将城市里人们丢弃的食物残渣作为食物来源,在城市小区和公园中较常见,一般在高大树木的上层位置筑巢。“灰喜鹊在防治树木病虫害上具有重要作用,是有名的‘益鸟’。它们在抓松毛虫方面很厉害,在冬季还可以把藏在树皮下的虫卵给叼出来吃掉。武汉曾将其作为一种城市疫苗引进,用于防治林木病虫害。”他表示。明亮告诉记者,灰喜鹊喜欢集小群生活,一般会10余只聚集在一起,一个群体中的成员会相互协作,如果有成员正在繁殖,其他的灰喜鹊会帮忙照看巢中的幼鸟。他说,这条道路两侧有茂密的行道树,提供了良好的高度和遮蔽条件,吸引了这群灰喜鹊在此筑巢。“目前正值幼鸟在巢里长大或即将离巢的阶段,成鸟的护巢意识很强,当有人靠近巢穴时,可能会有一些驱赶行为,这也是出于保护幼鸟的心理。”他还分析,现阶段有一些幼鸟的飞行能力还不是很强,它们会在巢穴附近活动,有时可能落到地面的灌木丛里,或者在低矮的树枝上活动,这时如果有行人靠近,它们的父母会比较紧张,首先会发出叫声进行驱赶,进而飞到行人的面前。记者还了解到,武汉市观鸟协会中有多位会员表示,在自家小区附近也有发现灰喜鹊在繁殖期驱赶行人的现象,尤其在武汉绿化比较好的大学校园也有类似情况。明亮表示,灰喜鹊在每年春夏季筑巢繁殖后代,现在大部分幼鸟已经陆续出巢了,处于繁殖期末期。随着幼鸟长大,它们将不会继续待在巢里,巢穴也会失去功能作用。“根据以往的观察经验,预计到8月初,它们就不会再出现驱赶人群的行为了。”他也提醒,物业管理部门或者绿化养护部门可在鸟巢附近设置一些标识或警戒线来提醒过往行人,并建议市民也尽可能地避开鸟巢,若需要经过灰喜鹊所在巢穴的树下,应快速通过,尽量不去干扰鸟类的孵育行为。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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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杭州一学校喜鹊筑巢,拍下视频的老师被打动
一颗高高的银杏树上,两只喜鹊扑腾着翅膀从远处飞落在枝丫上,它们的羽毛呈黑白蓝相间,漂亮精致。仔细一看,喜鹊的嘴里叼着一根树枝,伸着小脑袋上蹿下跳,专注地搭着它们的爱巢……早上,这一幕出现在杭州文澜实验学校的校园内,被老师记录了下来。视频发到网上后,引得许多网友点赞:“这对喜鹊儿好恩爱。”“看到它们为‘家’奋斗的样子,好感动。”“哇,喜鹊筑巢,好事发生。”“拍摄者肯定也是一位热爱生活的人。”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拍摄的老师。她叫楼安然,是学校的美术老师,她告诉记者,喜鹊搭窝的位置就在美术专用教室外。“其实和这一对喜鹊已经算是‘老朋友’了,去年银杏树开始落叶时它们就出现了。选中这棵树安家,它们这一搭窝就搭了一整个冬天,很会坚持。现在巢已经有模有样了。” 楼老师表示,希望自己的分享给更多人带去好运和鼓舞。搭窝进度虽慢,坚持就能成功女老师:被它们打动“平时我工作的教室望出去就是一片银杏树,秋天的时候满树金黄,很漂亮。”楼老师笑着告诉记者,去年冬天叶子逐渐凋零,没想到一对“新客人”的到来让窗外的景色又生动了起来。新客人就是一对喜鹊。选中满意的树木和位置后,鸟儿们开始为新家努力。然而,喜鹊搭建新巢一开始并不顺利。“每天一大早,就能看到它们飞来飞去,忙着从很远的地方叼来树枝。可能是因为底部的构筑比较难,一开始放上去的树枝一大半都掉落到地上。”楼老师表示,看着鸟儿们忙碌半天却白忙活,她觉得很有可能新家是搭不起来的。“再后来我们就放假了,开学回来我也很好奇鸟儿们还在不在。”没想到一个寒假过去,两位“建筑师”仍然在坚持不懈地筑巢。“今早我一看,鸟巢快要‘完工’结顶了。”惊喜之余,楼老师录下了喜鹊筑巢的视频,并在朋友圈里这样写道:“教室窗外一对喜鹊,从去年银杏树落光了叶子开始衔枝筑巢。起初搭一根、落一根,到现在初具雏形,简直就是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最好的诠释。作为见证者默默接个好运。”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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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偷猎者还没判,小熊猫先被“关起来了”?
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通报了“4·29”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侦破细节。在此案中,乐山公安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扣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熊猫活体63只、猎狗4条、定位仪4个、竹套18个、作案工具汽车2辆,冻结资金135万元,总价值1000余万元,成功摧毁一个长期从事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小熊猫的犯罪团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近日,有知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案中被解救的63只小熊猫如今仍然没有放归野外,而是暂时寄养在四川省雅安市碧峰峡野生动物园。它们的状况并不乐观。“4·29”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被解救的小熊猫。“陆续死亡了近20只”小熊猫又称红熊猫,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主要生活于海拔3000米以下的针阔混交林或常绿阔叶林中有竹丛的地方。小熊猫喜食箭竹的竹笋、嫩枝和竹叶,各种野果、树叶、苔藓,捕食小鸟或鸟卵和其它小动物、昆虫等,尤其喜食带有甜味的食物。由于外貌可爱,小熊猫深受国内外自然爱好者的喜爱。公开数据显示,过去50年间,受到栖息地大规模减少以及人类狩猎活动的影响,小熊猫的种群数量减少了40%,如今其种群数约有3000至7000只。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中的小熊猫。图/视觉中国根据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的通报,涉案犯罪团伙从偷猎者手中以每只2500元到4000元的价格收购小熊猫,然后将它们养在一个养殖场内,等找到合适的顾客,再以每只约35万元的价格卖掉。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截止到案发前,他们先后偷猎了369只野生小熊猫,通过非法售卖,累计获利近1500万元。今年4月被成功解救的63只小熊猫,如今怎么样了?12月26日,碧峰峡野生动物园园长孙鸿雁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涉案的小熊猫于今年5月由公安机关送达碧峰峡野生动物园,至今仍然生活在动物园中。由于小熊猫野生个体在人工饲养环境中出现了较大的应激反应,寄养的7个月间,陆续出现了死亡的状况,目前还剩40余只。“由于它们是野生个体,不能和园内的动物生活在一起,也不能向游人展示。我们动物园特意修建了隔离区,由专人喂养,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尽全力救助。”孙鸿雁说。孙鸿雁坦言,小熊猫生性敏感,由于被盗捕、运输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应激反应,很多个体在到达碧峰峡后便出现了状态糟糕、食欲不振、性情烦躁等情况,虽然动物园尽最大的能力饲养它们,但还是出现了陆续死亡的情况。前述知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表达了困惑,在碧峰峡野生动物园不远的地方,便是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雅安碧峰峡基地,作为专业的大熊猫科研与自然教育基地,那里有更好的救助条件和资源,为何不将涉案的小熊猫移交到那里?对此,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德生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研究中心虽然对于小熊猫的饲养、繁殖、育幼、遗传、疾病防治等多个领域有所涉猎,但终究是以研究保护大熊猫为主要研究和工作方向,而且目前研究中心各基地内的馆舍、人员以及大熊猫数量已经饱和,恐无力接纳涉案小熊猫。“首先,公安部门确实没有联系过我们,其次,即便是公安部门联系我们,我们也会拒绝,因为确实没有能力接收这么大数量的小熊猫。”李德生说。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核桃坪基地的小熊猫幼崽。针对于坊间流传的碧峰峡野生动物园出于“私利”考虑,“扣留”涉案小熊猫不予野放的说法,孙鸿雁显得十分无奈。“作为动物园,我们并不存在恶意扣留的情况,因为小熊猫无论是饲养还是繁殖,对于我们动物园来说仍然有难度,我们也希望它们能尽快回到野外去,但是上级单位不通知我们,我们不能自己放生。”孙鸿雁表示:“涉案小熊猫在案件完成判决之前,有规定不能放生。”案件不审完,动物不能放12月26日,中国新闻周刊致电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森林公安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无法向媒体透露更多细节。被解救的小熊猫。图/四川省公安厅官方网站案件没有审理完,小熊猫就不能放归野外么?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涉案财物应当“妥善保管”。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中也明确规定“侦查机关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前处置涉案财物”。同样是2017年,国家林业局令第47号《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中第十条规定,对体况良好、无需再采取治疗措施或者经治疗后体况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择适合该野生动物生存的野外环境放至野外,但处理执法机关查扣后移交的野生动物,事先应当征求原执法机关的意见,还应当遵守罚没物品处理的有关规定。对此,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副教授、国家林草局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研究所副所长姜南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在我国办理相似案件的过程中,确实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我国野生动物救助体系中缺乏一个完善的标准,救助、提交、保管以及处置始终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各地的情况和条件又不尽相同,所以在基层执法中就会遇到困难。第二,案件审理一般分为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盗捕贩卖珍贵野生动物的案件中,野生动物将作为最终量刑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姜南看来,虽然可以通过简单的拍照、录像和清点数量留存证据,但是在以往的案件中,曾经出现过犯罪分子以“人工饲养”而非“野生捕获”为由进行辩护和申诉,那就需要对救助的动物进行鉴定和甄别,因此部分案件会采取暂时不将野生动物放归的举措。姜南表示,由于野生动物犯罪的特殊性,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协同的问题,如公安、林业、海关、工商等部门,便可能出现责任认定不清的问题。北京首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硕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在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案件中,“诉讼期间出现证据瑕疵,是办案机关的责任。这需要多方一起推动野生动物的保护问题,才能使此类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李硕说。“在涉及野生动物的案件中,小熊猫的死亡率还不是最高的,一些鸟类在审理过程中的死亡率会高达70%。”姜南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正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一条所明确规定的,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及其实施的目的是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从这一宗旨出发,立法及其实施应更多地关注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在于文轩看来,在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中,应当特别关注野生动物与一般的无生命物体的不同之处。如因饲养条件或者其他原因,及时放归其原来的生存环境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更有利,若有关部门对罚没的活体野生动物进行过清点、登记、确认,司法机关可以依法按照证据保全程序对经过登记保存的证据进行保全,之后可依法将活体野生动物科学放归。“在放归规程中还需要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中关于野外放归的规定,特别是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避免造成生物入侵。”于文轩说。涉案小熊猫还能回家么?2021年4月23日,黑龙江省出现一头成年雄性东北虎,被救助后命名为“完达山一号”,被送至中国横道河子猫科动物繁育中心隔离观察。5月18日,在穆棱林业局东兴林场施业区范围内,“完达山一号”被成功放归自然。从事发到放生,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而今年“4·29”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的小熊猫,已经在碧峰峡生活了超过半年的时间了。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技术主管陈月龙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救助之后的流程,一般为“体检、观察、治疗、康复、体检评估、放归”,原则上达到放归要求的时候就会尽快放归。“针对于涉案的小熊猫,需要具体对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以便判断其是否还有野放条件。”陈月龙表示,被救助的野生动物最终能否放生,有多个因素的考量标准,包括个体情况、野放环境,以及是否采用了科学的救助饲养方法。业内共识是,被救助收容的野生动物,与人类以及非自然环境接触的时间越短,对于未来野放的条件越有利。2015年四川美姑县森林公安局曾经查货获4只被偷猎的小熊猫,并及时将其送到美姑县大风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进行救护和观察,4天后将小熊猫放归于美姑大风顶自然保护区小熊猫栖息地。姜南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根据涉及野生动物案件的形式和程度不同,案件审理的长度也不尽相同,有的案件短则数月,长则数年,从这个角度来看,确实对于野生动物的救助和放归造成了困难。针对涉案野生动物救助的问题,2021年11月,国家林草局曾就《罚没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移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罚没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保管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罚没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保管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明确提到,“对于本部门罚没的以及其他执法机关移交的原产于当地的健康野生动物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做好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后,可以及时放归野外,不再办理本办法规定的入库、保管、处置等手续。”但至今,相关管理办法仍未正式出台,部分等待被解救的野生动物仍然面临着无法回家甚至死亡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中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法分子最终将依法受到惩处,但小熊猫是无罪的,如果最终无法回归野外,无异于被判了“无期徒刑”。它们理应回家,也必须回家。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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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猎捕野生小熊猫,每只叫卖35万?警方通报!
由中间商牵头,串联起数十名猎人和一家养殖场,这伙人长年在四川小凉山地区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小熊猫,然后运出进行售卖。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通报了“4.29”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侦破细节。封面新闻记者获悉,此案中,乐山公安救下活体小熊猫63只,另外还查扣猎狗4只、定位仪4个、竹套18个、作案汽车2辆,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冻结资金135万余元。警方救下的小熊猫。线索:女子疑为猎捕小熊猫团伙“中间人”乐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田航,依旧记得接到上级传递线索时的心情。“非常气愤,当时是四川省公安厅森警总队下发的线索,说小凉山地区有一伙人,长年猎捕小熊猫,乐山人杨琳琳(化名)有重大嫌疑。”田航说,线索传下来以后,他们立即围绕杨琳琳展开调查,发现此人嗜赌且无固定工作,经常在晚上往返于乐山、马边和成都。“通常是下午4、5点出现在马边,然后晚上7、8点抵达乐山,又连夜去成都,凌晨返回,最多的时候一周四趟。”田航说,这样的行动轨迹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随后加大了对杨琳琳的调查,最终于今年4月,在杨琳琳车中,发现了小熊猫的毛发。自此,警方进一步怀疑杨琳琳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的抓捕,要求人赃并获,仅仅怀疑她是没有用的。她一个人也不可能完成从猎捕、运输最终售卖的全部行为。”田航说,警方对杨琳琳的关系网展开调查,最终发现,她正是犯罪团伙的中间人,串联起下游的猎人和上游的收购商。由于行动比较缓慢,野生小熊猫很容易被猎捕。调查小熊猫被卖到外地,价格数十万元一只乐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基础信息大队大队长周凡钦,参与了案件调查的全部过程。“杨琳琳下游的猎人多达数十个,全是马边当地人,上游则是一家市外的养殖场。”周凡钦介绍说,猎人在马边县大竹堡乡、雪口山镇、三河口镇、烟峰镇等地,猎捕到小熊猫后,以2500元到40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杨琳琳,杨琳琳再以1万元1只的价格卖给养殖场,养殖场拿到小熊猫后,又以数十万元的价格销往外地。“往年是13.5万元一只,今年他们报价35万元,北京、云南、江苏、广州等地都有交易。”周凡钦说,在调查过程中,他全面梳理了2020年初至今,这一团伙的交易记录,“仅他们自己的记录就有近90只,大多集中在今年4月以前。”周凡钦说,今年4月,一个月内该团伙就交易小熊猫20余只,5月后明显下降了。“我们也很疑惑为什么突然减少了,后面到案的一些猎人解释,说是5月后捕不到小熊猫了,5月以前进山就有,每天都能逮到一只,后面要一周左右才能逮到。”抓捕小熊猫被包裹在水果篮内不停挣扎经过大量调查,乐山警方充分掌握了杨琳琳的活动轨迹,将抓捕行动定在了今年5月30日。因为当天是杨琳琳和养殖场约定的交易日,交易至少两只小熊猫。“之前一直不敢贸然抓捕,因为我们不了解小熊猫的习性,一是怕在抓捕过程中,伤害到小熊猫。二是怕贸然行动打草惊蛇,嫌疑人在交易过程中,把小熊猫放了。”田航说,获悉当天杨琳琳会交易两只以上的小熊猫,他们才有十足的把握。警方救下的小熊猫。当天,乐山警方派出多组人马,一组从马边开始跟踪杨琳琳,一组提前到交易地点伺机接应,一组在涉案养殖场附近。“晚上7点过,在温江到都江堰的一段公路上,杨琳琳和养殖场的负责人碰头,我们便开始行动,最终人赃并获,并搜获两只成年小熊猫。”田航仍记得,当时,那两只小熊猫被杨琳琳包裹着油布纸,装在狭窄的水果篮内,不停地挣扎着。小熊猫包裹着油布纸,在狭窄的水果篮内。另一边,等候在养殖场附近的民警,也是第一时间进入养殖场,搜寻到小熊猫64只,其中活体60只。“但我们的证据显示,他们猎捕的小熊猫数量接近90只。”周凡钦说。据介绍,马边县所在的小凉山地区,是野生小熊猫的栖息地。由于行动比较缓慢,野生小熊猫很容易被猎捕。“杨琳琳到案之后,都还有猎人联系她,称捕猎到小熊猫,要她前去收购。当然,最终是我们民警去将这位猎人抓获。”周凡钦说。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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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广州宠物狗中毒事件引发关注,养狗的朋友需谨慎
日前,多位宠物狗主人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石桂里的一处开放式广场的草地遛狗 。不久后这些宠物狗陆续出现呕吐、口吐白沫、抽搐、大小便失禁等症状,出现症状到死亡前后不足20分钟,疑似有人投毒。荔湾区彩虹街道办事处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在广场的草地中发现了几处地方有疑似带毒的食物。之后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和消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巡逻,未再出现宠物中毒的情况。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彩虹派出所已立案调查。对此,华南农业大学动物医院副院长陈义洲表示,这次中毒事件是因吸入性毒物引起的可能性不大,毒物以老鼠药居多,有些投毒的人也会选择不同副作用的毒物进行投毒。摄入量和吸收的时间、方式,都会导致宠物狗死亡。律师表示,投放对人体非剧毒物质,如果致宠物中毒住院或死亡,投毒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较大的认定,各地规定不一,发达地区一般为十万元,其他地区一般为五万元。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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