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
Search
1
花6000元救不活的猫,被AI揪出“隐形杀手”!
2 阅读
2
这个五一,成都首届国际宠物运动会欢乐来袭
1 阅读
3
美的携手吴克群奔赴一场生命之约:让守护流浪动物的“英雄”不再孤单
1 阅读
4
流浪猫满眼防备,戴手套摸一下竟疯狂呼噜
1 阅读
5
广东一网红猫因医疗事故离世,医院已与宠主达成和解
1 阅读
宠物资讯
登录
Search
刘小狸
累计撰写
438
篇文章
累计收到
0
条评论
首页
栏目
宠物资讯
页面
关于
搜索到
438
篇与
的结果
2026-04-20
郑州拉布拉多犬死亡案:监控揭示邻居行凶,法律严惩凶手
近日,河南郑州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只拉布拉多犬在深夜时分偷偷溜出家门,然而仅仅两个小时后,它的尸体就被发现在小区的垃圾桶旁。狗主人悲痛地发现,狗狗身上竟然被砍了18刀。警方迅速介入调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的血迹分析,成功锁定了一名嫌疑邻居。事件发生及初步调查自1月28日凌晨开始,郑州市中原新城新天地小区的姚先生便在社交平台上连续发声,称其家中八个月大的拉布拉多犬“葡萄”不幸遇害。通过查看家中及电梯的监控视频,姚先生发现,1月27日18时左右,在狗狗独自在家时,它曾自行打开门跑出去。随后,狗狗乘坐电梯先到五楼,又跟人进入电梯到了一楼。然而,由于单元楼电梯外的监控缺失,此后便再无狗狗的踪影。直到19时39分,物业群中有人称在负二楼垃圾桶处发现了一个带有血迹的编织袋,袋中物体仍在动弹。姚先生闻讯赶来,打开编织袋后发现里面正是自家狗狗的尸体,且身上有18处刀伤。监控录像揭示嫌疑人经过进一步调查和寻找血迹,警方锁定了嫌疑人为12楼的一名邻居。目前,此事已交由警方处理。记者从姚先生发布的电梯监控视频中看到,一名男子在案发后曾拖着一个带有血迹的袋子乘坐电梯下楼。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姚先生展示了与涉事邻居的通话记录。邻居在电话中坦言,因姚先生的狗在其家中狂吠并试图攻击,为保护自身安全,他不得已将狗击毙。然而,对于狗狗如何进入邻居家中的问题,双方陈述不一。姚先生表示,即便是在自卫情况下杀狗,连续砍击十几刀也显得过于残忍,他决心为爱犬讨回一个公道。1月30日,记者尝试通过社交媒体联系姚先生,但尚未收到回复。随后,记者联系了辖区内的航海西路派出所,得知该事件已正式立案,并组建了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法律对此事件的评价针对这一事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付建向记者指出,宠物狗作为个人财产,受到我国法律的明确保护。虐杀宠物狗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被视为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可能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拘留时间可延长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付建进一步解释说,“若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狗主人有权要求行为人进行赔偿,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该宠物狗对狗主人而言具有特殊意义,如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狗主人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026年04月20日
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6-04-20
遛狗未牵绳,小狗被轧法院这么判
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宠物狗被轧致死引发的纠纷案件。张某驾车在小区行驶时轧到了李某的小狗,致使小狗死亡。李某认为张某未尽安全驾驶的注意义务,造成事故后未停车检查而是直接驶离,属于肇事逃逸,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进行赔偿。二人对此协商不成,李某遂将张某告上法庭。张某认为自己在驾驶时,视线区域内看不到李某的小狗,已做到谨慎驾驶,且交通事故认定书及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中,均未认定自己行为属于肇事逃逸,不应承担责任;事故发生是李某未给小狗拴绳,小狗突然窜出导致,李某作为饲养人未尽管理宠物狗的责任,存在过错,应对该事件负全部责任。诉讼中,张某称自己的车在保险公司缴纳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事发在保险期限内,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案件第三人,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保险公司辩称,事故认定书认定是由于李某未给宠物狗拴绳导致事故发生,属交通意外事故,应驳回李某诉讼请求;案涉车辆驾驶人张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径直离开,属逃逸行为,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包括牲畜。本案中,交通事故证明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考虑到张某在碾压小狗后未发现直接驾车驶离,未尽谨慎驾驶车辆的义务,存在过错,李某遛狗时未牵狗绳,亦存在过错,法院酌定两人负同等责任,故张某应对李某财产损失承担50%赔偿责任。因张某驾驶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及商业险,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需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故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按比例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根据李某提交小狗购买记录显示购买小狗花费2500元,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2000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付250元。对于李某其他诉请,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某财产损失2250元。驳回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2026年04月20日
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6-04-20
柳州一宠物犬就医后次日死亡,主人索赔约11万元
近日,市民唐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反映,其饲养的宠物犬被祖龙宠物医院救治后死亡,她怀疑院方救治行为不规范,但宠物医院却不同意她的说法。那么,事情原委如何?记者进行了走访。宠物犬主人:救治第二天后“多多”死亡唐女士说,2025年10月25日,她发现养了3年的宠物犬“多多”只喝水不进食,精神状态不好,于是翌日上午10时,她将其带去祖龙宠物医院就医。“当时接诊的兽医没有问诊,而是直接给‘多多’抽血。”唐女士说,根据验血结果,兽医初步判断“多多”是食物(洋葱)中毒,而且存在溶血现象,情况比较危急。“多多”在院内接受治疗。唐女士介绍,院方先是给“多多”采取较保守的输液治疗,并告诉她有两种救治方案:一是购买商品血浆给“多多”输血,二是找其他宠物犬给“多多”献血。“我和兽医讨论救治方案时,大概是上午11时,‘多多’开始出现呼吸急促、腹部抖动等症状,这时该医院的蒋院长介绍了另一种1200元换药的治疗方案。”唐女士说,可兽医却否定该方案,表示换血才是最佳选择。中午12时57分,另一名兽医过来打开狗笼观察了一下“多多”,随后抽了它一管血便离开了。“约半小时后,‘多多’濒死,当时我并不在现场。”当唐女士返回宠物医院时,工作人员告诉她“请节哀”。唐女士难掩悲伤,但她还没有放弃,当天晚上托朋友联系了一名兽医再次抢救“多多”,虽说出现了一丝生机,但“多多”还是在当月27日上午死亡。回想起宠物医院的救治操作,唐女士越发觉得不对劲,便将情况投诉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去年11月,柳南区农业农村局先后两次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该宠物医院检查,并于上月2日对接诊“多多”的兽医不规范填写处方笺的行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兽医为此履行了缴纳罚款义务。宠物医院院长:已全力救治也愿意补偿本月6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该宠物医院,此时接诊“多多”的兽医在休息,蒋院长在给宠物看病。当晚7时许,记者接到了蒋院长的电话,他对事情作了进一步说明。蒋院长表示,他们通过行业内调查,得知“多多”此前已去过其他两家宠物医院,均未能得到有效救治。该宠物医院在接收“多多”时,其病情已处于危险期,食物中毒引起溶血现象的黄金救治时间是6小时内,当时留给该医院的有效救治时间并不多。“抽血是为了给‘多多’做血常规检查。”蒋院长说,唐女士认为抽血行为是院方“偷血”,他不认同,“抽血量很少,且院内也没有保存血液的设施设备,估计是当时介绍的商品血浆治疗方案给她造成了误会。”蒋院长还表示,唐女士并未支付治疗费用,前期输液的药剂有氯化钠、葡萄糖和维生素,用于维持基本生命体征。“当时‘多多’快不行了,兽医第一时间给它注射了肾上腺素,事后忘记开具处方笺,这确实是不规范的行为,院内将以此为戒,杜绝日后此类情况发生。”“对于‘多多’的情况,我们已经尽力了。出于人道主义,我们可以给唐女士赠送一只同品种的狗,并额外补偿5000元慰问金,同时免除这次的医疗费用。”蒋院长表示,对于唐女士提出的约11万元的赔偿请求,院方无法答应。唐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关于医院的消息,影响了院方的声誉,对此他们也掌握了证据,日后将通过市公证处公证并保留起诉唐女士的权利。监管部门:对处方漏洞问题进行了处罚本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柳南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了解情况,一名姓梁的工作人员对此作出回应。该工作人员介绍,唐女士首次投诉后,执法队员调查发现,该宠物医院已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负责接诊“多多”的兽医持有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医院建立和保存有门诊病历、化验报告单并出具有处方笺,没有发现医院有不规范诊疗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时,该宠物医院诊疗环境卫生条件符合要求,并有消毒记录。“唐女士不服检查结果,第二次投诉时才提到了当天中午有医务人员给她的宠物犬抽血、注射的操作,我们又调取了当时的监控记录。”该工作人员说,根据院方描述,当时“多多”的状态很危险,兽医给其注射了一支1毫克的盐酸肾上腺素,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这个药剂并未写入处方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关于兽医管理的规定,执法人员要求该医院进行整改。整改后,该执法大队认为该违法情节属于较轻情形,便作出罚款1600元的处罚决定。该工作人员说,唐女士投诉该宠物医院的救治操作问题属于行业内技术问题,不属于该执法大队管辖范围,建议唐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记者了解到,执法人员在首次检查后,曾试图对此事进行调解,当时唐女士提出了赔偿约11万元的诉求,但她不愿出面接受调解,故调解工作无法继续进行。该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管,该局将持续在辖区内加大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保障动物诊疗活动安全规范合法。来源:柳州晚报
2026年04月20日
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6-04-20
四川宜宾南溪村民捡到受伤“猴面鹰”,已送往救护站治疗
1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获悉,两天前,宜宾市南溪区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收到仙临镇政府工作人员电话,称辖区内一村民在路边捡到一只凶猛大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因受伤不能飞行急需救助。随后,该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对比发现,这是一只成年草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因面庞呈心形似猴面,而俗称“猴面鹰”。受伤的草鸮。(南溪区林业和竹业中心供图)经工作人员初步检查,这只草鸮右翅及右翅下均受伤急需救治,因南溪区没有专门的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便与宜宾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取得联系并送往救治。目前,这只受伤的草鸮正在救护站接受治疗,等它伤口恢复和具备自主飞行能力后,将择时放归大自然。村民南溪区林业和竹业中心工作人员将受伤的草鸮送往宜宾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救治。草鸮(学名:Tyto longimembris)是中等体型的鸮类,体长35厘米左右,夜行猛禽。面庞呈心形。似仓鸮,但脸及胸部的皮黄色色彩甚深,上体深褐。喙坚强而钩曲。嘴基蜡膜为硬须掩盖。翅的外形不一,第五枚次级飞羽缺。尾短圆,尾羽12枚,有时仅10枚。脚强健有力,常全部被羽,第四趾能向后反转,以利攀缘。爪大而锐。尾脂腺裸出。无副羽,间或留存。耳孔周缘具耳羽,有助于夜间分辨声响与夜间定位。营巢于树洞或岩隙中。雏鸟晚成性。南溪区林业和竹业中心工作人员将受伤的草鸮送往宜宾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救治。(南溪区林业和竹业中心供图)据宜宾市南溪区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随着南溪区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和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野生动物种类越来越丰富,通过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大家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经常有热心群众报警救助野生动物。此前,当地村民分别救助过豹猫、雕鸮等野生动物。该中心建议,市民群众如发现野生动物受伤等情况需要救助时,切勿随意处置,应立即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处理。
2026年04月20日
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6-04-20
平安金融中心“汪汪队”小狗的真实身份竟是搜爆犬
“没有困难的工作,只有勇敢的狗狗!”这句出自动画《汪汪队立大功》的经典台词,如今在深圳平安金融中心有了现实版演绎。1月4日,大厦大堂内一尊巨型毛绒狗狗塑像火遍社交平台,旁边还有毛绒小狗的原型正在站岗,前来打卡的市民络绎不绝。记者采访得知,这尊塑像的原型——东东,以及它的三位伙伴小白、顺心、小胖组成的“汪汪队”,并非平安金融中心物业饲养的普通宠物犬,而是经过公安系统备案、肩负安保重任的专业搜爆犬,这群“治愈系萌娃”已默默守护大厦安全近九年。走进平安金融中心大堂,东东的巨型毛绒塑像憨态可掬,耷拉着耳朵。戴着红围巾的模样瞬间戳中人们的“萌点”。据平安集团不动产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大堂经理”其实早在两年前就小有名气,他们还专门开设了社交账号记录它们的上班日常,去年三月和中秋推出的定制公仔,更是成为观光团的专属福利。别看这四只小狗自带“治愈滤镜”,它们的工作可是实打实的“硬核”。目前这支“汪汪队”由三只拉布拉多和一只史宾格组成,均来自深圳市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犬防基地,自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以来,每天轮流在大厦内值班巡逻,工作结束后返回基地休整,年老的搜爆犬还有“退休”待遇。“它们都是在公安系统备案的正规工作犬,肩负着搜爆安检的重要使命,是大厦安保系统里不可或缺的一环。”负责人补充道。关于网友热议的“狗狗工资”,网传的高额薪资并非属于狗狗本身,而是搜爆犬与训导员的联合租赁费用,据了解单组租赁价格一万多元。看似轻松的“上班遛弯”,背后是日复一日的专业训练与责任担当。在深圳,配备了搜爆犬的还有中国华润大厦。据悉,拉布拉多和史宾格都是搜爆犬中的“王牌品种”,它们不仅性情温顺、适应力强,更拥有远超人类的嗅觉天赋——犬类对气味的辨识能力是人类的100万倍,经过严格训练后,能精准捕捉到爆炸物的细微气味,成为守护公共安全的“隐形卫士”。“汪汪队”用毛茸茸的外表温暖着往来的上班族,用专业的能力守护着一方平安,成为平安金融中心独特的“安全名片”。
2026年04月20日
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1
...
22
23
24
...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