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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为救人受伤截肢!搜救犬“昆兰”见面会在玉溪举行
废墟搜救、穿越障碍、箱体搜救、斜楼搜救……5月20日上午,搜救犬“昆兰”见面会在玉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举行。活动现场,“曼巴”“凯瑞”“牛奶”“茉莉”带来了精彩的技能展示。为救人受伤截肢的搜救犬“昆兰”也出现在活动现场,和现场的观众进行互动拍照。“狗是一种嗅觉动物,它的眼睛只能看到3种颜色,但是它的鼻子能够嗅出超过200万种的气味,鼻子的灵敏性是人类的1000万倍。消防搜救犬主要是训练它辨别人体气味的唯一性、特殊性……”活动现场,训导员讲解搜救犬的训练、饲养等知识,提高了公众对搜救犬的了解。搜救犬技能展示结束后,人们纷纷与搜救犬互动、合影留念。其中,最受欢迎的当然是“昆兰”。今年2岁多的搜救犬“昆兰”,于2022年8月加入玉溪市消防救援支队,它参加过“应急使命·2023”拉动演习,在云南省搜救犬比武中获得佳绩。2024年1月22日,昭通镇雄发生山体滑坡灾害。当时,和玉溪市消防救援支队65名指战员一起赶往灾区增援的,还有5只搜救犬,“昆兰”就是其中之一。这是“昆兰”第一次参加实战,在救援一线搜寻生命的奇迹。搜救现场一直是低温天气,很多石头上都结了冰,穿上犬靴容易打滑,所有搜救犬都只能光脚作战。光脚的“昆兰”在钻进废墟中间时不幸被划伤,它并没有为自己发声,而是继续进行搜救工作。直到训导员发现它走得有些不对劲,才发现“昆兰”受伤了。救援结束后,训导员第一时间把“昆兰”送到宠物医院。经过治疗,“昆兰”的伤势并未好转,最终只能进行截肢手术。康复后的“昆兰”不仅适应了用3条腿行走,而且还是很喜欢训练场。“因为它还能完成简单的搜救工作,所以暂时没有让‘昆兰’退役的打算。”“昆兰”的训导员杨顺琨说,现在“昆兰”已经装上了定制的假肢,还参与到一些日常的训练中。活动现场,市民小羊给“昆兰”带来了罐头,还有她写给“昆兰”的一封信。“‘昆兰’是一只很勇敢的狗,我是真的很喜欢它。”小羊说,搜救犬用自己短暂的生命,拯救了很多人的生命,这激励着自己做一个勇敢的人,做更多有意义的事。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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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被狗咬伤18天后离世!生命的消逝与责任的呼唤
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被尊重和呵护。然而,有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会打破我们对美好世界的幻想。近日,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名 3 岁男孩被恶犬咬死,尽管家人及时送医救治,但最终还是未能挽回他的生命。这一事件让我们深感悲痛的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于养宠物责任的深刻思考。事发当天,这名 3 岁的男孩和妹妹在公路旁玩耍,一只哈士奇突然冲过来,对男孩发动了攻击。孩子的脸上、脖子和腿部多处被咬伤,伤势严重。家人和旁人立即将孩子送往当地医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由于当地没有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他们不得不转院前往南阳寻找。经过一番周折,他们终于在凌晨时分找到了一家 24 小时犬伤处理门诊,清洗了伤口并注射了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然而,命运的捉弄并没有就此结束。尽管男孩在医院治疗了 9 天,情况一度有所好转,但在第 18 天,他突然开始发烧、半昏迷,最终出现狂犬病症状,经抢救无效离世。这个消息让所有人都感到无比痛心,孩子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悲伤。狂犬病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疾病,一旦发病,死亡率几乎达到 100%。因此,被狗咬伤后及时注射狂犬病疫苗至关重要,而且越早越好。在这起事件中,男孩在事发 3 小时内就注射了狂犬疫苗,这是非常及时的。但清洗伤口的时间却相对较晚,直到凌晨才进行。这或许增加了感染的风险,也给后续的治疗带来了更大的困难。这只哈士奇的来历目前仍然是个谜,有人说它已经被打死,也有人说它还活着。樊女士已经报警,但狗主人的下落依然不明。无论这只狗是有主人还是流浪狗,都应该对这起悲剧承担责任。如果狗有主人,那么主人没有对狗进行有效的管控,导致其伤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这只狗是流浪狗,那么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流浪动物的管理,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这起事件也让我们意识到了流浪狗、猫存在的安全隐患。养宠物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时的兴趣。当我们决定养宠物时,就应该做好长期照顾它们的准备,包括提供食物、水、住所和关爱。如果无法继续养宠物,也应该寻找合适的领养人或机构,而不是随意遗弃它们。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被善待,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在这个悲痛的事件中,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养宠物要有责任感,要确保它们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安全。对于社会来说,我们需要加强对养宠物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养宠物的行为。对于个人来说,我们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与陌生的狗、猫接触,特别是在没有主人陪同的情况下。最后,让我们为这位不幸离世的男孩默哀,希望他在天堂能够安息。同时,也希望这起事件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养宠物责任的重视,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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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富豪两条爱犬被毒死 狗主人不满警方处置 爆料作案者身份
视频上,一个糙老爷们哭的梨花带雨,起因是他的爱犬被人投毒致死。“为什么能有人这么坏啊!为什么能有人这 么坏啊!” 杨先生泣不成声,痛哭流涕的控诉道,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他的绝望。刚搬到新家没两天,爱犬被人毒死。杨先生是个富豪,不差钱,刚搬进豪宅没两天,狗狗死了,据悉,边牧因为不熟悉新环境,总是不分白日黑夜的叫嚷,此举引发了邻居的不满,邻居多次叫嚷要弄死它们。杨先生爆料,毒死爱犬的是退休的帽子叔叔,坐拥两栋豪宅,目前,杨先生已经报警。此事,引发热议,评论区褒贬不一。有同情狗主人的,也有幸灾乐祸的,更有直抒胸臆的,说帽子叔叔是为民除害,帽子叔叔做了我不敢做的事。还有人说众生平等,狗狗也是一条生命,不能就这样算了。有人质疑一个退休警察居然这么有钱?是不是收黑钱了。边牧之所以在院子里晃悠,就是因为里边没有装修好。没想到引来无妄之灾。据悉,这件事情发生在廊坊,这两条狗狗,大的三岁多,小的几个月,都是很聪明的狗狗,杨先生对警方的处置不满,他们给出的结论是损害财物罪,更让杨先生不满的是毒死狗狗的人,他从未和自己沟通过,就直接痛下杀手,而且在呵斥狗狗的时候比狗狗声音还大,口吐芬芳把狗吓得夹着尾巴。这个投毒者一点都不避讳,监控拍下了他投毒的整个过程。投毒罪无论什么时候都很重,因为有个不确定性,不确定受害者是人还是其他物种,而且,即便狗狗扰民了,你也可以先沟通一下,如果狗主人执迷不悟,你可以报警,而不是采取极端方式。除此之外,这个帽子叔叔一个退休民警坐拥两栋豪宅,他哪来那么多钱啊,据说,豪宅装修奢华,姓杜。目前为止,都是杨先生的一面之词,杜先生并没有回应此事。投放危险物质罪一般判多少年?投放毒害性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十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触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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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528部法,5119万只犬,管住了吗?
成都罗威纳犬伤人事件大半年后,令人悲痛的事件再次发生:近日,河南3岁男童被恶犬咬伤18天后不幸离世。为何前车之鉴阻止不了一而再、再而三的恶犬伤人事件?为何接连颁布的养犬管理法律法规都没能“拴”住伤人的狗?我们从法律文本与实践的比较入手,试图揭示犬只伤人事件的现实管理困境,以期将犬只行为拴限在制度之笼中。“狗咬人不是狗的错,是主人的错。”面对2023年的成都罗威纳犬伤人事件,同样养了一条烈性犬的甜甜直言不讳,“养大型犬最重要的是,你要教狗,教会狗人类世界的规矩。”对于狗主人和狗而言,人类世界最重要的规矩就是“养犬管理条例”。根据《2022年中国宠物消费报告》,2022年城镇居民所养犬只数量已达到5119万只;而查询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数据库可知,截至2023年底,我国没有通行的养犬管理法律,但全国各地已颁布了528部养犬相关的地方法规。然而,看似数量众多的法律法规却没能阻止连续发生的恶犬伤人事件。从2013年的利辛女子救人被狗咬反转事件,到2017年的佳木斯女童被撕咬事件,再到2021年的安阳狗咬人事件,犬只伤人的悲剧不是第一次上演,似乎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为什么528部地方法规都没能“拴”住伤人的狗?01屡遭曝光的犬只伤人惨案,牵动着社会公众的心,也推动着各地养犬管理条例不断完善。在过去的2018-2022年,全国平均每年推出养犬地方法规92部,最低的一年也有69部,比此前的立法增加最高峰2007年还高出19部。排除行政性质较强的部分文件后,2023年底,我国的地方性养犬法规已达528部之多。在如此迅猛的增长趋势下,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养犬管理条例均已开始施行,颁布最晚的《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也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各地先后步入“有法可依”的养犬生活。地方性的差异不仅体现在立法的步伐上,更体现在具体管控内容中。以禁养犬名单为例,除河北石家庄列出的是正面清单外,其余各地均使用负面清单,但具体口径不一。以罗威纳犬为例,其公犬肩高一般在70-90厘米,母犬在65-80厘米,按“肩高超过60厘米”的标准而言一般属于大型犬种,因此在上海、天津、北京等地被禁养。然而,直到罗威纳犬伤人惨案发生一个月后,成都市有关部门才发布通告,宣布将包括罗威纳犬在内的13种烈性犬纳入限养区禁养范围,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就具体管控内容而言,以《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例,一部地方性养犬管理条例一般由以下部分构成:犬只强制免疫、犬只传染病报告与诊断、犬只经营活动登记、犬只收容处置、禁养犬区域设置等。至于办理狗证、注射疫苗、遛狗拴绳、避让行人、捡拾粪便等最常引发矛盾的养犬行为,各地的条例中都有所规定。对于一般的违法行为,基本每个城市都有着一套复杂而详细的处罚规则,处罚措施包括由警告、罚款到没收犬只等组成的一系列手段,以小金额的罚款手段居多;执法责任分配则因地而异,大多由公安机关或城市管理机关主管,具体的执法任务则因规定内容不同而细分到不同单位,包括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督部门等。在引起广泛关注的历次“狗咬人”事件中,事件责任的最终分配也成为公众的关注焦点。在去年的罗威纳犬伤人事件中,除缴纳《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未拴绳及伤人的罚款外,狗主人还需按《民法典》规定赔偿受害者医疗费等费用,并涉嫌刑法中的过失致人重伤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02为犬只办理登记(俗称“办狗证”)是犬只身份合法化的第一步。然而,在我们访谈的四位养犬人中,大型犬与小型犬的饲养者却有着截然不同的选择。甜甜家住天津武清区,养了一只站立身高可达一米四、名为“路易”的杜宾犬。由于杜宾属于典型烈性犬,甜甜提前做了将近一年的功课。带路易回家后,打疫苗、办狗证、缴纳犬只管理费……该办的、能办的手续她都一个不落地落实了。为了不影响他人,甜甜遛狗时都会十分谨慎地牵好狗绳、避让行人。大部分情况下,她选择将路易带到宠物乐园或者郊区的无人草坪上玩耍。避让行人是许多大型犬主人心照不宣的默契,他们甚至自发形成了深夜遛狗的习惯。小卢家中曾饲养过一只拉布拉多犬,他选择深夜遛狗就是为了“尽可能避开怕狗的人”。他认为,拉布拉多是大型犬,可能会吓到路人,“养狗人有养狗的权利,但是也不应该去妨碍别人”。秉承着这样的想法,尽管“几乎不太感受得到这些规定对我养狗的影响”,但他还是老实完成了办狗证、打疫苗、拴绳等一系列规定措施。相比而言,看起来“可爱无害”的小型犬则让主人们放松了警惕。四位养犬人都曾饲养过小型犬,但没有一位为它们办理过狗证。对于曾养过四只小狗的欣宜而言,不办狗证是一种图方便而延续下来的习惯。“养第一只狗的时候差不多是十年前,那时候根本没听说过狗证这种东西”,她回忆着,“后来发现也没人管,柯基这种小狗也没人投诉,之后养的三只就都没办。”她告诉我们,在葫芦岛市养犬的十余年里,她从未听说过当地有养犬管理条例。如果说十年不办狗证发生在小城尚可理解,治理更加现代化的北京同样如此就有些令人诧异。谢尔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有一只养了十三年的雪纳瑞犬。他告诉我们,这只小狗是捡来的流浪狗,所以最开始就没办狗证。“后来没人管、没人查,又是小型犬,我们干脆就没办证。”在他的描述中,不办狗证基本没有给他的养犬生活带来障碍,遛狗、治病、打疫苗都不受任何影响。他把这归因于石景山区的法规执行不严:“海淀肯定就会执行得更严格。”但实际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明文规定,石景山区为北京市的重点管理区;而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这种“宽容”的态度似乎也蔓延到了部分小型犬主人对犬只行为的约束上。甜甜向我们抱怨,在遛狗时常常能遇到不牵狗绳的中小型犬。“有次路易被路边冲出来的柯基咬了一口,我们就质问它的主人为什么不牵绳,”现在回忆起来,甜甜仍显得愤愤不平,“结果柯基的主人就回了一句:‘这么小牵什么绳?’”对于同时饲养着大型犬与小型犬的养犬人来说,只为大狗办狗证成了不约而同的选择——为了规避风险,谢尔家人在厦门养的一只阿拉斯加犬就办了狗证;同样,小卢家为拉布拉多犬办理了所有手续,但捡来的雪纳瑞就只打了疫苗。当犬只身份合法化的第一步都无法迈出,法律条文与现实生活之间的鸿沟也就更难以跨越。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以“狗”和“犬”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不拴狗绳、不办狗证、噪音扰民等各地养犬管理条例中的常见条款仍是投诉信息里最热门的关键词,无人管理、无处投诉依旧是居民求助最主要的原因。在投诉人看来,各地的养犬管理条例或是“形同虚设”,或是“不够完善”。在已有养犬管理条例的地方,甚至仍然有居民建议“政府应当制定养犬管理条例”。由于缺乏持续有力的管控措施,许多问题即使通过领导留言板得到重视、处理,也会在不久后故态复萌。一位来自河南郑州的网友就在领导留言板写下留言:“……如果不是忍无可忍,谁会三番五次麻烦政府处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这些小事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导致各种纠纷矛盾的产生……希望社区、执法局能有效管理这些养狗人士,避免此类不文明行为继续增加扩大。”不严格的执法似乎将白纸黑字的养犬管理条例与实际的犬只问题管理划成了两个世界,也将养犬人与其他公民悄无声息地分隔开来。在谈到成都罗威纳犬伤人事件引起的激烈争论时,谢尔与甜甜持一致态度,认为责任确实应当归于狗主人,但不应该“一棍子打死”所有养犬人。对于养犬管理条例,谢尔告诉我们:“我觉得严格规范是好事,但禁养的犬种越来越多不是好事。严格应该是过程的严格,比如遛狗拴绳、办好狗证之类的。”或许,正如领导留言板上的一条留言所说,并不只有不养犬的公民希望养犬管理条例能约束养犬人的行为,养犬群体同样希望能通过遵守条例来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建议条例能够多约束养犬人的捡拾粪便、牵绳遛狗等基本操作。除此之外也要保护养犬人的权益……最起码要保护好犬只的安全。希望各个部门能够担负起各自的责任。”03回望屡次恶犬伤人事件及后续纷争,我们需要正视这个事实:我们的社会里既有爱狗群体,又有惧狗群体。处于关注焦点的“狗”也的确有着两面性:对于主人而言,它们是温顺可爱、不会说话的“家人”;对于陌生人,它们则可能长着凶猛可怕的面孔。如何在二者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维护双方的合理权益?对这个核心问题,不同的国家及地区都给出了属于自己的答案。在世界范围内,德国的犬只管理规定以严格、有效著称。以柏林为例,在饲养犬只之前,主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主人须通过测试取得饲养证书,犬只则需要支付高昂的学费在专业培训学校上课(一般为50欧元/小时,罗威纳犬等烈性犬收费更高;大型犬必须上学)★ 除了打疫苗、注射芯片,所有犬只还要强制购买赔付金额不低于一百万欧元的第三方责任险,并缴纳较高的“狗头税”★ 如果主人在公共场合对犬只看管不力,将面临1万欧元的罚款。遗弃犬只会被罚款9万欧元,虐待犬只可能被判处两年监禁在如此高昂的违法成本下,德国公民在养犬前一般都会慎重考虑,街头也几乎没有流浪狗。对比而言,中国缺乏系统的养犬预培训要求,罚款也以低金额为主。养犬门槛与违法成本较低使得养犬群体素质参差不齐,这也是流浪犬泛滥问题的重要影响因素。1980年的我国第一部养犬管理法规《家犬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随着法规放松限制,仅仅过去43年,我国的宠物犬数量就已达到5119万只。作为一种“低门槛”的爱好选择,养犬的盛行也就在意料之中了。宠物犬数量的猛增带来了日趋严重的群体冲突,严格的执法管理却未能及时跟进。在既往对我国犬只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研究中,主管部门不一、权责分配复杂等问题是学者关注的焦点。有些城市由公安机关主管,有的则是城市管理机关,还有的是市容市貌环境管理机关主管;而涉及具体事务的执法,责任又分配到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城管、卫生等众多行政部门。这种一机关主管、多机关协同配合的管理制度看似面面俱到,但实践中经常因为违法情况复杂、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平级等原因,导致各部门互相“踢皮球”,最后形成缺乏管控的“真空地带”。相较而言,我国香港地区就抛弃了仅依靠公权力进行单一执法的做法,而借助“香港爱护动物协会”这一第三方机构承担城市流浪动物的救助、收容和殡葬工作,并通过自主盈利、政府补贴的机制维持其运作。这种将社会机构与民间力量纳入动物保护与管理机制的做法在欧美国家也较为流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当被问到对养犬管理条例的看法时,我们访谈的几位养犬人都不约而同地认为其对犬只的保护作用大于限制作用。与不养犬的公民一样,他们也认同,养犬管理条例的颁布与执行能凝聚社会养犬管理认识的“最大公约数”,是对双方的有效保护。让犬只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是构建人犬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或许,就像一位网友在成都罗威纳犬伤人事件相关新闻下的留言那样:“……(我愿意)拿出真爱狗的决心、文明犬主的诚意,消除怕狗人士的焦虑和恐惧。但如果是简单粗暴一刀切……这个问题将愈演愈烈,还会造成更严重的社会压力。”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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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多人“0元购”猫咪反而收到律师函 业内人士揭秘免费领养套路
渝中区一家猫店,“金渐层”猫咪售价3600元,“领养价”398元,需供24个月。圆溜溜的大眼睛、毛茸茸的身体……随着越来越多人加入“撸猫”大军,市面上出现不少“免费领养猫咪”的店铺。不过,不少网友吐槽,自己因为免费领养猫咪被坑,不仅没有“0元购”,反而花费更多,并收到了律师函。这是怎么回事?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可免费领养猫咪的店铺,往往会与买家签订12个月或24个月的猫粮购买合同,每月支付两三百元不等,算下来比买猫贵出许多,而猫咪的健康状况,猫粮品质、价格等存在一系列谜团。猫咪“0元购”,但需按月买猫粮近日,女孩小武(化名)就向重庆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称,重庆宏宠宠物销售公司以免费领养宠物猫的形式,与她签订长期购买猫粮协议。协议约定,她每月支付249元并连续支付18个月。不想半年后猫咪生病,她就停止了付费。结果,她被商家以违约为由,要求赔偿3000元违约金,还收到了律师函。小武称,猫咪病后送宠物医院治疗,医生说猫咪肝脏有问题,怀疑是吃了不好的猫粮。市民王先生(化名)也求助称,自己与重庆宏宠宠物销售公司签订合同,以购买猫粮的方式免费领养猫咪,每月付费240元、期限18个月。10个月后,猫咪病死,他不再付费。商家也以他违约为由,发来律师函。记者注意到,该律师函提到,王先生严重且根本违约,应该承担违约金3000元。记者搜索发现,许多网友都有类似经历。不少网友称,猫咪吃了指定购买的猫粮后,身体出现问题,于是“断供”,不久后,收到律师函。走访:猫咪有癣仍可被领养,已传染其他猫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在渝中区时代天街时代星空一家猫店里,记者发现店内有蓝猫、银渐层等猫咪品种,可购买也可免费领养。其营业执照显示,可销售宠物以及宠物食品。老板表示,猫都是从培育基地直接拿过来的,安全有保障,免费领养猫咪需要以固定期限购买猫粮,依据品种不同,价格在200—300元左右,期限为12个月或24个月。记者发现,其中一只猫咪鼻子处有些异样。老板称,猫咪长了猫癣,还传染给了同笼子里的其他猫咪,不过,也可以领养,拿回家涂抹一些膏药就会好。当记者询问,猫咪是否经过检验检疫。老板表示,只有打完3针疫苗,才能拿到相关证件,现在猫咪太小,没法打疫苗。领养猫价格不菲 大多“质保”7天在一家猫店,标注价格为3600元的“金渐层”猫,以协议买猫粮的方式免费领养,每月需付费398元、期限24个月,共计9552元,贵出猫价近两倍。对此,店员表示,店里有365天猫瘟保障,领养后一年内,都可“质保”。“为何比买猫都贵?”一家老板则称:“每月买猫粮都需要300—400元,算便宜了。”老板说着,展示了指定商城上售卖的猫粮。还称,签约后,猫咪免费带走,还需通过支付平台开通相应扣款协议,扣款会返还到买家个人商城账户,以用于买猫粮等。记者对比发现,这些猫粮虽有相关许可,但一些猫粮价格比其他渠道的相对贵一些。领养的猫咪带回家后,中途生病或死亡,相关合同或协议能否终止?多家店铺表示,领养猫咪后,一般会有7天质保,7天内出现任何问题可以退换猫;也有店铺表示,若是非人为死亡可以直接终止合同。但如何证明,是难点。市监局:已将商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显示,重庆宏宠宠物销售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地址为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工商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包括宠物(不含犬类)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销售等。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注意到,该公司曾因合同纠纷,多次起诉他人或者公司;还被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此,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棠溪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的确接到过多起关于该家公司的相关投诉,涉及的多是买猫粮合同纠纷,执法人员曾前往该公司注册地进行调查处理,发现该家公司已不在注册地经营,于是,将其列为经营异常。猫咪死亡“断供” 法院判决不违约上海市海华永泰(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田川曾代理一起领养猫咪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在一家宠物销售公司领养猫咪时签订合同,合同约定,须按月购买猫粮等,期限12个月,如不购买则属违约,公司有权要求赔偿3000元。猫咪被领养10余天后死亡,随后,当事人“断供”。为此,当事人被宠物销售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违约金3000元。当事人认为,交付的猫咪不合格,公司违约在先。南岸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领养的猫咪10余天后死亡,合同已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宠物猫死亡后,双方未就换猫服务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商家仍要求当事人购买猫粮等,亦显失公平。在双方均未能举示证据证明宠物猫死亡原因是对方过错的情况下,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不能归咎于任何一方,因此,当事人不存在违约。律师:此类纠纷多发,解除合同较难“商家送猫是诱饵、高价卖猫粮才是目的,其以书面合同来明确购买猫粮的价格、期限,避重就轻、设置套路,喜欢宠物的人如不注重协议细节,很容易被坑。”田川表示,猫是送的但猫粮是卖的,这类合同事实上是赠与和买卖叠加的混合合同。田川提醒称,此类纠纷多发,纠纷发生后,买家很难从“霸王条款”或者消费欺诈、重大误解等方面进行维权,要以猫咪不吃猫粮、生病等理由解除合同,将非常困难。为此,田川建议,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注意辨别猫粮的价值和品质,并就领养后若猫咪出现生病、死亡、不吃猫粮等情况时该如何处理,进行特别约定。合同签订后,若发现被坑,想要通过诉讼方式达到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目的,建议优先从猫咪所患疾病是否存在潜伏期(如猫瘟的潜伏期一般是2—14天),猫咪交付时是否经过检验检疫,以及猫粮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三无”产品等方面着手。因为,卖家有确保所交付商品或服务(包括猫咪和猫粮)质量合格的先合同义务。其次,看猫粮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正常市场价格,考虑从显失公平角度做争取。此外,如果猫粮质量或价格存在问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交易过程中出现争议的,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买家收到律师函后,该如何应对?田川表示,律师函作为一种专业的法律文书,旨在以较为正式、严谨的方式进行郑重告知,本质上是一种意思传达,并不具有强制力,更不代表最终一定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故无须过度恐慌。但律师函作为一种诉前告知,预示着对方接下来可能会走诉讼程序,仍需重视,必要时可积极与对方进行协商。不愿协商的,也需随时关注对方接下来的动作,提前做好应对。如收到法院传票,应注意全面收集证据,积极处理应对;如消除处理,不答辩、不举证、不出庭等,则将丧失诉讼权利,或将自己置于更加不利的局面。另外,也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这类商家的经营行为。业内人士:“0元购”萌宠,风险多从事宠物销售多年的邓先生表示,以购买猫粮“0元购”萌宠,套路多多、风险多多。首先,是猫咪的风险。猫咪的来源无法追溯,猫咪是否健康、有无接种疫苗等,后续如何保障也是问题。一些猫店只质保7天,但猫瘟的潜伏期在2—14天,如何保障健康?猫咪出现猫癣,治疗起来很麻烦,不仅会传染给猫咪,而且会传染给人。其次,猫粮的风险。商城上的猫粮是否合格,价格是否合理。一些猫店宣称猫咪一个月会吃掉300—400元的猫粮,其实花费根本没这么多。“我养猫多年,我的猫一个月吃的猫粮价格在100多元,还吃得很好。”他表示。第三,付款周期太长且与支付平台签约。协议往往需要一年或者两年,中途一旦想终止协议,不仅会遇到纠纷,还可能产生信用问题。市面上的猫咪价格多在1000—4000元左右,协议支付下来,往往比猫价贵太多,还可能因违约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商家未出示检疫证明,可举报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货主应当提前三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九条也提到,屠宰、出售、运输动物以及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检疫。第三十四条,销售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检疫证明公示制,经营者应当采取张贴公告、电子数据信息查询等方式,将销售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证明信息进行公示。对此,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出售或者转运猫咪之前,商家应该主动出示检验检疫相关证明,如果没有相关证明信息,买家可拒绝购买或者接收,也可向所在地的农业执法部门或者卫健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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