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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迪狗挣脱绳扑人致惊吓,攀枝花一宠物狗主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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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女子收养脏兮兮流浪狗,带去宠物店洗澡后,店主眼睛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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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9岁男童家楼下遭男子放狗扑咬?
有网友发布多条视频称,8月27日在河南周口项城,9岁男孩在家楼下玩耍,一男子牵了条大狗过来并把狗绳放开,任由狗追着男孩扑咬,“狗主人不给任何赔偿”。据搜狐千里眼报道,孩子妈妈常女士称,孩子受伤打了疫苗,现在都不敢下楼,对方还牵狗在楼下转悠,没有道歉和赔偿,报警后警方让起诉解决。视频显示,一男子牵着狗来至一男童面前,男童蹲在地上疑在逗狗,狗摇晃着尾巴,来回在男童周围蹦跳。随后,狗主人手中的狗绳脱落,狗开始追逐男童,狗主人未加制止。持续大约一分钟后,狗主人才将狗绳捡起。另一段视频显示,疑似当事男童正在打狂犬疫苗。9月3日上午,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上项城市水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网上流传的视频是被截取过的,狗主人故意放狗咬人是误传,“狗主人不是故意把狗放了去攻击孩子的”,具体情况还是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记者致电项城市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发布的视频并不完整,而是被截取的部分视频,“这是断章取义”,工作人员还表示当事人报警时警方就已经调取了完整视频,上门与孩子家长了解情况时,家长并不配合,“将孩子捂在被子里不让他跟我们沟通”。另据红星新闻,事发地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称,狗的主人与孩子一家之前没有矛盾,并非“故意放狗咬人”。孩子受了惊吓,但没有流血受伤,整体无大碍。目前,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记者试图与视频发布者取得联系,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9月3日下午,记者发现视频发布者已经删除了所有相关视频。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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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狗主人引导宠物犬趴在直饮水机上喝水
近日,在环东浪漫线,一张宠物犬趴在直饮水机上喝水的照片引起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自己跑步时经常在这一带喝直饮水,以后不敢喝了。还有网友说,“这样的行为很不卫生,素质堪忧”。更有网友坦言,“用直饮水洗手、洗脚的大有人在,我从来不喝”。那么,宠物犬可以使用直饮水机喝水吗?这些设备到底该怎么管呢?一起来看。在这张照片中,一名女子牵着一只萨摩耶犬,犬只直接趴在直饮水机上喝水,照片拍摄的地点就在环东浪漫线。记者来到这里时,很多家长正带着小朋友在海边玩耍,步道沿线设置有一些直饮水机,不少小朋友都会去喝水。记者看到,直饮水机上明确标注着“禁止宠物直接饮用”“禁止洗手、洗脚、吐痰”等标语。一些市民说,他们偶尔也会来直饮水机喝水,如果宠物用水龙头直接饮水,卫生很难保障。市民 杨女士:我觉得用手给它喂倒还可以,直接喝不太行,(宠物)直接喝心里会有点膈应。市民 王先生:因为(这里的)直饮水设计肯定是给人喝,对于主人你觉得宠物可能跟你的家人一样,但是对于其他的游客朋友,还有其他的公民来讲还是不大公平妥当的。一些养犬人士也表示,如果宠物确实有喝水的需求,他们会选择用自带的容器来喂水。市民 范先生:如果(宠物)要喝的话也要拿瓶子装一点点,我觉得就可以,直接喝肯定是不合适。市民 刘女士:如果我们遛狗的话,我们自己有带狗的碗,把水接出来给狗喝。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相比宠物直接饮水,用直饮水洗手、洗脚等不文明行为更加常见,尽管有些直饮水机旁设置了专门的洗手池或洗脚池。市民 肖女士:有的小孩子被抱在手里面洗脚,也是在这边洗,其实这边都有小孩子洗脚的地方。保洁工作人员:洗手、洗脚、洗东西、洗工具什么都有,水龙头这边有时候人会多一点,(有的人)不想排队就在(直饮水机)洗,我们只能劝阻。【养护单位:全面消毒沿线设备 新增提示标语】随后,记者找到了环东浪漫线的养护单位——同安区市政公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说,环东浪漫线一期全长7.9千米,共有37台直饮水机,设置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市民游客饮水,宠物是禁止直接接触饮水机喝水的。发现这一情况后,他们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直饮水机进行了全面消毒,并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增了注意事项,重新张贴提示标语。同安区市政公用保障中心市政绿化科科长 林志勇:在饮水机上面增加了这些宣传标语,禁止宠物直接饮水,其次我们增加了安全维序员的培训,对这方面劝导进行了再强调。【加强巡查劝导 文明用水还需自觉】工作人员表示,如今,环东浪漫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市民游客前来游玩,不文明使用直饮水机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接下来,他们将加强日常的巡查和劝导,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自觉文明用水,共同维护公共设施。同安区市政公用保障中心市政绿化科科长 林志勇:设置直饮水机的运营成本还是蛮高的,希望群众能增强节约用水的意识,合理地使用直饮水机,避免不文明的行为。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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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狗没拴绳被撞伤 主人状告涉事车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犬的人群不断增多。宠物犬与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8月28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宠物主人与司机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宠物主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承担主要责任。2023年5月24日22时许,姚某驾驶汽车在宣城市某小区附近路段行驶,车辆碰撞伍某未拴绳的拉布拉多犬,造成拉布拉多犬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伍某将拉布拉多犬送至动物医院治疗,产生医疗费1.5万元。姚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本次交通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期限内。期间,伍某支付了医疗费8000元(含保险公司垫付的2000元)。因就赔偿事宜协商不一致,伍某起诉姚某与案涉车辆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其损失1.3万元。法院审理认为,交警部门未对案涉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但根据案涉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本次事故发生的地点为小区附近,交通情况复杂。伍某对宠物狗具有合法财产所有权,其作为宠物狗主人,放任其宠物狗在公共区域活动,未对宠物狗采取拴绳或者其他控制措施,未尽到对宠物狗的管理和注意义务,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案涉事故发生时为深夜,事故发生地点处于上坡路段、存在视野盲区,姚某驾驶车辆应尽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注意观察、谨慎行驶,但姚某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亦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结合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双方人员的过错程度,法院确定姚某承担案涉事故30%的赔偿责任,剩余70%由伍某自行承担。同时,由于救治宠物狗的费用为必要费用,属于合理损失,法院认定伍某的经济损失为治疗费1.5万元,该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支付2000元(已垫付),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根据商业保险合同约定,在商业险范围内按照责任比例赔偿3900元。最终,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向伍某支付3900元,驳回伍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当事人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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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宠物狗咬人被踹飞,狗主人要求道歉并索赔!
电梯里狗咬人、人踢狗,事后,狗主人要求踢狗者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宠物狗医药费共计6万余元。狗主人的主张合理吗?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宠物狗咬人后被踢伤案,法院对狗所有人的赔偿诉求不予支持。案件经过2023年1月的一天早上8点左右,在房山区一个居民小区,家住10楼的王女士用绳索牵引2条宠物狗,坐电梯下楼。当电梯行至6楼时,恰逢小刘欲乘电梯。电梯门打开后,在王女士劝告乘坐下一班电梯时,小刘着急上班仍上了电梯。刚进电梯,小刘就被狗咬伤小腿,随即将狗一脚踢开。事发后,小刘立即到医院治疗,并经法院诉讼获得狗主人的赔偿款805元。“我已经劝小刘等下一班电梯,但她明知有危险,还上了电梯。”赔偿小刘后,王女士又将小刘起诉至法院并表示,小刘在电梯内踹飞宠物狗,导致宠物狗受伤,对她的身心及精神造成多重打击,因此住院一个多月,要求小刘本人道歉、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宠物狗医药费共计6万余元。对此,小刘不认同,认为事发起因是狗主动攻击,自己是受害者,没有任何理由赔偿。谁是侵权方?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王女士和小刘,谁是侵权方?首先,王女士在上班早高峰时段携犬乘坐小区电梯出行,且未给犬戴嘴套,或将犬装入犬袋、犬笼,违反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为违法行为。王女士虽然不存在唆使犬只咬伤小刘的故意,但其违反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在事实上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王女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次,小刘踢伤狗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王女士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案涉犬只咬伤他人构成非法侵害,被侵害人有权针对非法侵害采取必要措施。小刘将正在扑咬的狗踢开,是为了制止侵害行为,避免自身安全遭受侵害,该行为合情合理,并且从现场监控来看,小刘仅是将狗踢开,并无明显击打、重踹的行为。因此,法院认定小刘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不构成侵权。王女士要求小刘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法官说法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行为人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也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刘在被扑咬的情况下,将宠物狗踢开,是为制止侵害行为,行为正当、合情合理,且未超过必要限度,不应当承担责任。我们需要理性地认识到:有损伤,并不意味着一定有赔偿。宠物狗咬伤他人不赔偿,反向权利人索赔,由此导致矛盾扩大、破坏和谐邻里关系,该行为不值得提倡,更不可取。在此,法官提示,公民有养犬的自由,在享受宠物陪伴的同时,应当依法文明养犬,对饲养的动物尽到管理和看护的义务,为他人筑起安全屏障,也为自己避免陷入纠纷。如果饲养动物咬伤他人,行为人与权利人应该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扩大、升级,共创文明和谐邻里关系。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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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上海男子家中收养78条流浪狗,邻居不堪其扰要求搬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饲养的犬、猫等,宠物的种类、数量日益增多,但上海闵行区梅陇镇的某村庄内,有一位村民家中,竟然饲养了70多条流浪狗,这些年来更是成了村民口中名副其实的“狗司令”,让附近村民和村委工作人员都头疼不已。原来,狗主人陈先生比较有爱心,在路上看到流浪狗都会带回家里,甚至有村民开玩笑称,他对狗比对爸妈都要好。除了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有时候还会20条狗突然同时冲出来,村民们大多只能避而远之。而因为存在狗叫扰民、犬只追逐等情况,属地梅陇派出所的民警更是没少接到相关警情。虽然农村地区的养犬数量目前未有明确规定上限,但既未按规定接种,又存在诸多不文明养犬行为的陈先生,明显是违反了《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陆续受到了警方的行政处罚和责令整改告知。闵行分局梅陇派出所民警陆勐斐称,遇到这种情况,他们第一次会进行一个法律告知,限期内如果没有改正就会进行罚款。罚款后还是不肯改正的话,就要进行强制收容了。然而,自知理亏的陈先生虽然承诺会尽快转运狗群,却迟迟找不到满意的安置点,跟邻居的冲突更是一再升级。为了解决问题根源,防止出现犬只伤人等更加严重的情况,派出所启动了“三所联动”机制,在其牵头下,律所律师、司法调解员以及村委等多方力量进行了先期介入。律师孙敏慧称,如果因为气味和噪音造成侵权的,邻居可以基于相邻权去法院起诉,但是诉讼流程会相对比较长一点。于是民警决定还是想办法做通陈先生的思想工作,在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协商后,被充分告知利害的陈先生最终写下了承诺书,并保证在两天之内完成所有犬只的转运。7月20日,在多方力量的协作配合下,78条狗被全部转运至可靠的临时安置点,并由陈先生本人每天照看,直至完成最终的安置。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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