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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成都郫都区多只宠物犬疑似中毒死亡,草丛中发现“毒肉”
近段时间,成都郫都区红光大道附近,多只宠物犬死亡。狗主人称,宠物犬很有可能是因为误食了散落在草丛里的烤鸭、鸡肉等食物中毒,他们怀疑,这些食物中夹杂着药物,疑似有人投毒。1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走访发现,相关肉类已被清理干净,从6日到8日,有6只宠物犬相继死亡,两只得到及时治疗。目前,针对宠物犬疑似被毒死事件,多位宠物犬主人已向当地社区反映并报警,事件有待进一步调查。宠物犬疑似被毒死?郫都区红光大道沿线有多个居民小区,在一处露天广场和草丛里,天气晴好以及傍晚饭后,此处遛狗的人众多,但在最近,他们都不敢将狗狗牵到这里来。附近草丛“怀疑有人在草丛里投毒,都死了好几条狗了。”居民李女士住在粮河路附近某小区,平时她喜欢牵着宠物狗,到这片空旷的草地上玩耍。由于最近发生多起宠物狗死亡的事情,导致以往遛狗的人锐减。从1月6日到8日期间,有多只宠物犬因为出现呕吐、抽搐送到宠物医院后死亡,狗主人们迫切想弄清楚,狗狗到底是因为什么而死。随即,有人在狗狗玩耍过的草丛中,发现了几块烤鸭和鸡肉,而在这些食物中含有一种蓝色物质,有人怀疑,正是因为误食了这些夹杂蓝色块状物的东西,狗狗才会死亡。一位犬只主人周女士告诉记者,她家的宠物犬在6号晚上遛完后回家出现呕吐症状,然后在去医院路上一直抽搐,抽搐了不下二十多次,“打了两针还是没救过来,医生当时就说看样子是中毒了。”她起初还只是以为狗狗吃坏了肚子,不一会儿,另外一只宠物犬被送到了这家宠物医院,相同点是两只宠物犬当天都在草丛里面玩耍过。宠物犬主人怀疑狗狗误食草丛的“毒肉”而死亡据初步统计,目前遭遇类似情况的宠物犬数量有6只死亡,2只被救助,但这两只宠物犬的犬只主人并不确定是不是误食了草丛中的食物中毒。这些狗主人们自发拉了一个微信小组群,他们向社区反馈情况并否报了警。现场走访:草丛肉类已被清理周边居民不敢随意遛狗1月9日下午,记者走访发现,现场为一处露天公园,四周为居民区,建有游乐设施,草丛中已经没有相关肉类的痕迹。一位居民说,昨天社区已经派人对草丛中的垃圾和疑似有毒的食物清理干净,“现在这边的住户也不敢遛狗了,昨天晚上一个遛狗的都没有。”记者联系到一位遭遇“投毒”事件的犬只主人。他告诉记者,他的宠物犬今年9岁,上周日下午的时候,还在宠物乐园玩,周日晚上就出事了,他将狗狗火化后,发现有一小部分骨头呈现粉紫色,“火化师说这是神经性中毒,旁边白色的骨头,才是正常烧出来应该的样子。”这位犬只主人告诉记者,目前据他们统计,已经有6只狗疑似被毒死,他们从6号开始分别报了几次警,“警察到现场来回收了几块肉送去检验。”宠物犬主人怀疑狗狗误食草丛的“毒肉”而死亡记者注意到,此处草丛中,仍然还有不少宠物粪便残留。居民周先生说,此处草丛里平时确实有不少狗主人前来遛狗,有的狗是戴了嘴套,有的既没有栓绳,也没有戴嘴套,“不文明的行为还是有,你看这里草丛里就看出来了。”
2026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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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倒车技术差,柴犬暴怒的脾气就上头了,对着我就是一阵狂怼
我方向感不是特别好,学车也老是学不会,眼看着第三次补考就要来了,心里也是相当的着急,于是我就让朋友帮我找个车来练习一下,让他顺便带带我,我想事先练习一下,到时候上考场应该会好一点的,只是没想到朋友找来找去的,也是逗我玩儿了,居然给我找了一个货车练手!不过不管是什么车,只要是车,我都要去练习一下的,一切以这一次可以过关目标嘛!而且为了让我可以放松心情,我还专门带着我们家柴犬一起过来了,这边凉快,也很空旷,带狗狗出来走走最好不过了。原本想着我也练习了这么多次了,一个简单的倒车应该是难不倒我的,只是没想到换了个地方,换了个车,我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这不,一个倒车,我在这边练习了好久都不行。一边的朋友已经被我弄的很无语了,就连我们家狗狗看到我倒车技术差也是相当的无语,这家伙甚至还直接跳下车,站在一边,然后不停的冲我唧唧叫,不停的冲我摆手,好像是在给我指挥方向一样。最后看到我还是不行,我们家柴犬暴怒的脾气就上头了,对着我就是一阵狂怼,还不停的摔面前的东西,看来这是对我彻底失望的节奏啊!没办法,这年头,女司机都这样。来源:百家号
2026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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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韩国通过禁食狗肉法案的背后
“喝‘补身汤’很正常也很常见。”韩国首尔一名50多岁的出租车司机金某(化名)称,在韩国的民间习俗中,长期以来流传着“三伏天喝补身汤”的说法,其使用的肉品为狗肉。然而最近,根据《参考消息》报道称,韩国国会1月9日以208票对0票通过《关于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饲养、宰杀和流通犬只的特别法》草案,这一规定禁食狗肉的草案引起了国内外舆论重视。该草案规定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饲养、增殖、宰杀犬只,以及流通、贩卖犬只和狗肉加工食品的行为。以食用为目的宰杀犬只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约合2.3万美元)以下的罚款。该处罚条款将在法案颁布三年之后即2027年生效。韩国通过禁食狗肉的禁令之后,一方面动物权益保护界欢声一片;另一方面,韩国狗肉行业愤怒满满,声称该禁令是对个人自由的攻击,并批评法律未明确对养殖户的补偿。食狗肉从民俗变为禁忌,一纸法案的背后都发生了什么?饮食习俗与认知变化追溯朝鲜半岛的狗肉饮食历史,韩国一些学者认为可以追溯到朝鲜三国时代,依据来源于被列为世界遗产的黄海南道高句丽古墓群,其中一幅墓葬壁画描绘了一只被屠宰的狗。而有关狗肉饮食的文字记载可见于十九世纪中叶记录朝鲜风俗的《东国岁时记》,当中提及狗肉食品,还引用了司马迁《史记》中“初伏以狗御蛊”的内容。根据韩国国家农业科学院公布的国家标准食品成分表,相比于鸡肉和猪肉,狗肉在营养方面并不具备明显优势。但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初,战争结束后的韩国因粮食极度缺乏,很多人为了摄取蛋白质等营养成分食用狗肉。这一习俗一直保留下来,甚至在1991年韩国虽然制定《动物保护法》,但食用狗肉被认为是“传统饮食文化”,被排除在虐待动物的范围之外。随着经济的发展,韩国吃狗肉的人数逐渐减少。韩国动物保护组织Aware于2023年12月12日至17日对2000名韩国成年人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有94.5%受访者表示过去一年没有吃过狗肉,93.4%的受访者表示今后不会吃狗肉,无意吃狗肉的人群中超半数给出的理由是“情感上排斥”。而在一年前的2022年,同样的调查主题,88.6%的受访者表示今后无意食狗肉。年轻一代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大多形成了“狗是伴侣动物”的共识。询问多名韩国大学生,均表示自己和周围人都没吃过狗肉。韩国外国语大学的金同学告诉澎湃新闻,听祖父母说在饥荒年代曾吃过狗肉。在她的认知中,狗肉饮食习俗在韩国早已销声匿迹,她认为狗是伴侣动物,只是此前没有在法律中明确。“过去几十年来,我们对狗肉消费和动物的看法一直在发生变化,”国际动物保护组织国际人道协会(HSI)韩国禁食狗肉活动经理李相庆(Lee Sang-kyung)告诉媒体,“当我们的食物资源稀缺时,比如在战争期间,它曾经很受欢迎,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动物的看法以及我们的食物消费和食物选择发生了变化,那么我认为现在是时候与时俱进了。”社交平台上也有反对声音,有网友称“鸡、猪、牛都是有生命的动物,只禁止狗肉交易的理由不充足。”还有狗肉行业从业者指出,狗肉消费的群体主要是老年人,这一群体数量在减少,数年后自然就没人吃狗肉,强制禁止是不必要的。狗肉产业链多年的传统习俗影响下,韩国形成了一套特殊的狗肉产业链。根据韩国农业部2022年4月的统计,全国1100多个养殖场共计有570000只肉狗。根据韩国政府最新的统计数据,全国约有34个相关屠宰场、219家分销商和销售狗肉餐食的1600家餐馆。在亚洲一些存在狗肉贸易的国家,大多数狗肉是从街上或是家中偷抢而来的宠物狗或流浪狗,但是韩国有大量肉狗养殖场、狗肉市场,产业链健全。国际动物保护组织国际人道协会(HSI)在韩国的政策主任博拉米·徐(Borami Seo)对澎湃新闻表示,在世界上,韩国是唯一通过大规模“工厂化农场”集中饲养食用狗的国家。去年11月,一位名叫Lee Kyeong-sig的肉狗养殖户告诉媒体记者:“如果我不得不关门,以我现在的经济状况,我真的没有任何办法......我已经干了12年了,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与此同时,韩国狗肉协会指责政府“在没有与狗肉消费者或工人进行任何讨论或沟通的情况下”提出该法案。该协会在新闻稿中说道,“任何人都无权剥夺1000万(狗肉消费者)的吃东西的权利和100万畜牧狗农民和工人的生存权。”韩国肉犬协会事务总长朱永峰(音译)曾批评法案是侵犯公民食用狗肉的权利,去年年底他甚至还扬言,狗肉养殖场一旦倒闭,将放生200万只肉犬至首尔龙山总统府。如今狗肉禁令通过,韩肉犬协会称,要在三年限期内处理掉养殖狗,相关从业者只能得到停业费用支援,难以维持生计,需要高额补偿。过去,韩国政府曾试图与狗肉养殖户进行对话,希望提出合理的补偿方案,但是政府的预估与农民的期待值相差甚远。而在这一过程中,非营利机构和动物权益组织都在努力寻求解决方案。HSI在韩国的分支组织介绍,自2015年以来,他们和韩国的18名肉狗养殖户达成合作,永久关闭养殖场,帮助他们过渡到其他行业。韩国政府为此大费周章的背后,又是出于怎样的考量呢?禁食狗肉的背后狗肉问题让韩国政府一直感到头疼,因为西方一些动物权益保护人士将此议题与韩国的国家形象联系在一起。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韩国的狗肉问题频频被推到聚光灯之下,每逢韩国主办大型国际活动,总会招致动物权益组织和西方媒体的质疑声。当时为了给1986年的汉城亚运会和1988年的奥运会做准备,韩国政府于1984年颁布了《防止宰杀及食用狗肉综合对策》,要求开在繁华闹市区与路边的狗肉摊迁移,远离公众视线,保证市容整洁有序,但政策并未强令禁止食用狗肉,海外舆论汹涌。1988年汉城奥运会前夕,西方动物权益组织致信韩国政府抗议狗肉饮食,韩国政府为此立法,将狗肉列为“嫌恶食品”。2002年韩日世界杯之际,西方动物权益组织以狗肉问题威胁抵制世界杯,国际足联还致函韩国要求采取行动取缔狗肉,韩国政府曾要求首尔的狗肉馆改名为“补身汤馆”等其他招牌。韩国自1988年确立“文化立国”战略后,十分重视推广自身的传统文化,并通过韩流盛行提升韩国文化在世界的影响力,塑造良好的国家形象。而自尹锡悦上任以来力求将韩国打造成“全球枢纽国家”,并将韩国外交与所谓的“价值观”相捆绑。在此背景下,屡遭西方舆论指责的狗肉问题不只是个国内议题。美国华盛顿动物福利研究所2016年的数据显示,每年韩国大约宰杀200万只狗作为食物,消耗10万吨狗肉。在京畿道城南市,曾经有一个韩国最大的狗肉市场——牡丹市场,上世纪60年代开业,据HSI公布的数据以及《卫报》引述韩国当地媒体报道,牡丹市场每年售出8万只肉狗,约占该国狗肉消费量的三分之一。(编者注:韩国每年的肉狗消费量因统计源不同而存在差异,官方、狗肉行业以及动物保护组织的统计数量并不一致。)多个动物福利组织指责牡丹市场中的商户通过残忍手段屠宰狗。但因为有关牲畜卫生的相关法律不适用于狗的宰杀和销售,使得当局很难监管该行业。直到2018年平昌冬奥会开幕前,迫于舆论压力,城南市政府关闭了牡丹市场。时任城南市市长李在明表示,禁止买卖狗肉不单是为了动物权益,更是为了城南市以至韩国的名声。围绕狗肉问题,对于韩国政治家而言,国家形象是一方面的考量,另一方面截至2021年韩国饲养宠物的人口已经达到1500万人,“养宠人选票”也不可忽视。韩国共同民主党前党首李洛渊曾表示要“考虑把动物权写入宪法”。韩国前总统文在寅也是动物爱好者,曾在青瓦台饲养宠物狗和宠物猫,他在2017年大选前发布过“大韩民国宠物幸福五大承诺”,虽然不包含“禁食狗肉”的内容,但他上任后表示“到了该慎重考虑禁食狗肉的时候了”。2021年5月,文在寅要求相关部门研讨禁食狗肉的方案,也有多名议员提出禁食狗肉的法案,但是均未能立法。当时民调机构Realmeter的调查结果显示,48.9%的受访者反对政府推进相关立法。取缔狗肉销售的难度不仅在于该产业从业者的反对,决策还取决于广泛的民意。2021年,彼时正在竞选韩国总统的尹锡悦被问及此事时表示:“我个人是反对(食用狗肉)的,但是如果要成为国家政策的话,还需要大家进行协商,这是需要社会共识的。”尹锡悦夫妇家中饲养了4只宠物犬和3只宠物猫,尹锡悦上台后,他的妻子金建希对动物保护展现出高度关注,她作为韩国第一夫人后的首次媒体专访就将矛头指向食狗肉的饮食习惯。过去一年中,金建希多次为动物权益保护活动站台,并直接发声敦促禁食狗肉。2018年,共同民主党议员曾提出禁食狗肉的法案,虽然未能正式立法,但是当年韩国法院的一项裁决已经在为禁食狗肉铺路。韩国动物保护组织Care对富川市一家狗肉农场的经营者提起诉讼,指责其“没有适当理由杀害动物”,同时违反建筑与卫生条例。韩国法院于2018年4月裁决,为吃肉而杀狗的行为不合法,要求该经营者缴付300万韩元的罚款。此法案让狗肉行业吸引了更多关注,引发争论。2021年韩国政府成立了一个工作组,就狗肉问题提出建议,在政界形成讨论氛围。同时像HSI等动物权益组织与国会议员合作,探讨狗肉养殖场的关闭方案。2023年6月,韩国议员韩贞爱提出一项“特别法案”,旨在禁止狗肉交易。此后,朝野多名议员提出狗肉禁令相关法案,执政党和反对党44名议员10月组成讨论小组,共同推动该议题走上立法程序。此项立法离不开朝野跨党派的合作。《参考消息》日前引述韩国和法国媒体报道称,随着此次禁令通过,有活动人士对该法案表示欢迎,称其为“正在创造历史”。至此,韩国也加入菲律宾、泰国等立法禁止狗肉交易的亚洲国家队列。“肉狗养殖户其实也意识到狗肉生意没有经济前景。过上好日子越来越困难。”博拉米·徐说,未来三年,韩国政府需要制定详细的补偿计划,并处理养殖场和餐馆的支援申请。今后很长的时间,还需要为全面禁止狗肉交易构筑更广泛的社会共识。
2026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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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领养的小奶狗戒备心很重,相处了一个月后,它终于改变了态度
按理说,这样的小狗狗应该是很容易亲近人的,很容易和人们打成一片的,但是我领养的这只小奶狗却不一样,小家伙有一段很不开心的过去,据我们小区的保安说,这只狗狗的妈妈是被人抓起卖了,小狗狗还亲眼看见了,所以对于人就很有戒备心,狗狗是保安私下找的领养,他害怕这么小的狗狗会重蹈覆辙。我经常出门的时候都会遇上这个保安,平时也时不时对点头示意什么的,所以和保安也算是比较相熟了,这样的熟人,他也比较放心,所以当我说想要领养的时候,他什么也没说就答应我了。小家伙的戒备心真的很重,虽然跟着我回家了,但是却一直很警觉,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的,它就会特别的关注,而且我去摸它的头是可以的,但是想要摸肚子的话,它就会很不愿意。后来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说这是不信任的意思,我想想也是,小家伙经历了那样的事情,现在也刚刚到我家,怎么会那么快就信任我呢?于是我就经常和它一起玩儿,给它买好吃,常常带着它一起出去散步,就这样相处了一个月后,它终于改变了态度!今天,真的让我特别的开心,小家伙突然跑来蹭我,而且还主动跳到了我的腿上,我一开始也没有注意,后来再看的时候,它居然翻着肚皮在我的腿上睡着了,突然好感动,这是信任我的意思吗?来源:百家号
2026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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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恶犬小区内伤人物业要担责吗,养犬条例如何落实?专家解读
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市一小区内发生大型犬撕咬女童事件,引发社会热议。当日晚些时候,崇州警方发布通报: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一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经诊断,唐某全身多处被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据媒体报道,有参与会诊的医生说:“两岁多孩子的皮肤娇嫩,整个右侧是多达20多处的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真是让我不忍直视。”人们在同情女童、谴责恶犬伤人的同时,不禁发问:犬主人是否涉及刑事责任?此事发生在居民区,物业公司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各地出台的养犬条例如何不流于形式……为此,《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焦点一:恶犬主人应负什么责任“从网上流传的监控视频看,黑色犬没有拴狗绳,且没有看见狗主人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危险等民事责任。侵权责任属于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犬主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曾接触过此类案件的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说。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通俗理解这段法条的含义,就是在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受害者有故意或者过失惹狗的情况下,推定犬主人承担全部责任,即把民事责任的举证义务,从被害人转移到犬主人身上,倾斜保护受害人的立法理念十分明晰。”常莎解释说。据当地媒体报道,当日,派出所民警来到该小区排查。民警称,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涉事犬只是一条罗威纳犬,有主人。公开资料显示,罗威纳犬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攻击性强,对陌生人有很大的敌意。罗威纳犬攻击时冲击力猛、咬合力强,撕扯凶狠,助训员往往被冲倒且被咬部位有触电的感觉。因为其品种性格也较为不稳定,需要经过专业的训练和管理。正因为如此,记者注意到,重庆市、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南京市等地的禁养犬种目录中都包括罗威纳犬。而在事发地成都,禁养的22种烈性犬中并不包括罗威纳犬。但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将犬只装入犬笼子、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一些网友提出,“犬主人应该负刑责”。10月17日,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称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此,常莎分析说,如果犬主人未履行看管义务,导致禁养犬或者烈性犬等犬只伤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构成下列罪名而承担刑事责任:第一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犬主人明知或应当明知自己饲养的为禁养犬或者烈性犬种,危险性高,仍未尽到看管义务,导致该犬伤害不特定的公众,且造成重伤或死亡结果的,则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但适用该罪要求犬只对不特定的公众产生了危险,因此若涉事犬只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较为短暂,则可能无法构成该罪。第二种是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犬主人故意指使犬只咬伤他人,且造成了轻伤以上的结果,则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饲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造成重伤结果的,应当加重处罚。第三种是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刑法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犬主人饲养禁养犬或烈性犬,且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导致犬只咬伤他人,且造成重伤结果的,可以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饲养人的刑事责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要落实伤人犬饲养者的第一责任,应该进行惩罚性赔偿。”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杨尚东说,若发生犬伤人事件,相关行政部门要及时惩戒,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倘若发生大型犬、烈性犬伤人事件,如果涉嫌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应介入调查,追究饲养人、管理人刑事责任;如果是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应该及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予以惩戒。焦点二: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事件发生后,不少人提出,物业公司应该担责,“如果是有主人的狗,那么物业公司没尽到规范狗主人拴绳的责任;如果是野狗,物业公司又怎么把野狗放进小区了”?被咬女童的母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下一步将追究小区物业公司和犬主人的责任。那么,物业公司在该事件中究竟是否应该担责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叶刚说,物业公司对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判断物业公司是否应对此事承担责任,主要是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安全。“若伤人犬有主人,物业公司对规范养犬有劝导义务,但恐怕很难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并非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其对于小区居民的管理权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对狗主人的规范亦没有强制力。因此,只要物业公司尽到了劝导规范的义务,一般无需承担侵权责任。”王叶刚说,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若伤人犬为流浪狗,并无主人,那么物业公司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需承担侵权责任。当物业工作人员发现或业主告知小区内存在流浪狗时,应采取抓捕、驱赶等防范措施以维护业主人身安全。若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发现无主禁养犬长时间出现在小区内,却未采取任何措施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王叶刚补充道。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翟业虎也表示,大型犬在小区伤人,如果物业公司没有重大过失、没有故意不进行汇报、不采取相关的协助措施等,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责任。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其应该做的是给予适当提示,比如饲养人未拴链子遛狗、高峰时间带犬乘电梯等。物业公司的职责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发现有关异常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城管执法部门汇报。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包华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案涉项目物业服务人曾公开就养犬事宜作出过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则该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人应当予以履行;未全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小区内流浪狗伤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过错责任。受害者可以主张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来起诉物业公司。”常莎说。她提出,虽然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不能够对小区内有主人的禁养犬采取强制的管理措施,但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不能采取相关的管理措施。比如,可以对小区内业主养狗情况进行登记,对违规喂养禁养犬的业主进行劝说,并将小区内禁养犬的喂养情况告知其他业主。同时,对于出现在小区内的无人看管的犬,应当及时联系饲养者并提醒其他业主。对于无主犬,应当承担起驱逐和提醒的义务,尽到安全保障责任。焦点三:养犬条例如何落到实处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频发,背后原因为何?王叶刚分析,一是部分饲养人不遵守养犬规则;二是行政执法作用不显著,对于犬只伤人,大部分人第一反应是要求民事赔偿,而非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行政执法启动率低。“第三,受害者举证难,索赔不易。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发地点无摄像头或其他人经过时,很难证明侵权事实,若饲养人不在现场,也很难确定其身份。”王叶刚说,实践中若无直接证据,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病例等间接证据,由法院综合判断,间接证据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法院会支持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受访专家发现,虽然各地制定了养犬地方法规或规章,但实践中违法养犬行为大量存在,以至于“法难责众”。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养犬管理执法部门不统一或没有养犬管理的专责机关,导致有些执法部门连专门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配备都难以落实到位。此外,有些执法部门执法意愿不强、动力不足。“执行难是导致文明养狗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主因。”常莎说,一方面由于人们普遍选择在小区内遛狗,因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难以对养狗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养狗人数众多,若单纯依靠行政机关的监管,不仅执法成本高昂,且很难持续性监管。尽管养犬问题已经被许多城市写入地方性法规,但具体由谁来执行,市民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仍需进一步明确。同时,部分地区还存在处罚额度过低的问题,导致违法成本低,威慑力度不足。值得注意的是,多位受访专家认为,不能因为养狗问题多发,就否认市民养狗的正当性,也不能污名化动物伴侣存在的意义,但养狗人应保持应有的养狗素养,比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宠物狗拴犬链、戴嘴套等。“城市中人员密集,公共空间有限,一定要依法养犬。各地应当及时修订养犬管理法规或规章,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尤其要强化养犬行为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有效的监管执法机制,改变当前‘重收费、轻监管’的局面。”常莎说,为改变这一情况,应当首先从完善立法入手,通过明确养犬监管部门及其责任,细化执法流程,以提升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同时,还应当注重构建持续性的监管机制,将养犬监管常态化,既要在监管过程中“抓典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又要“放长线”,将监管融入公民的日常生活中。此外,受访专家还建议,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力量,授权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协助执法部门参与管理养犬事务。“由于不文明养狗行为主要发生在社区,因此授权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协助执法部门,能够大幅减轻行政机关的执法压力,并提升监管效率和质量。物业工作人员通常率先发现业主违规养犬,但实践中由于缺乏执法权而难以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和管理。”常莎说,物业公司、居委会等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可以积极配合职权部门落实执法效果,同时物业公司应主动掌握业主的养犬情况,组织业主并联合居委会、业委会成立文明养犬的自律组织,鼓励业主之间相互监督。杨尚东建议,行政部门应从加强普法教育、事前监督和信息化角度提升城市治理的水平与能力。“从实践情况看,哪些犬类普通家庭可以饲养,哪些不能,饲养有关宠物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居民并非都知晓,因此加强法律宣传很有必要。”杨尚东说,还应理顺管理机制,部门之间加强沟通、联系。公安部门、城管部门、小区物业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一旦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同时,理顺物业公司和居民之间关于宠物饲养的责任关系,在城市小区内,养狗的管理责任一定要落实到人、到岗。此外,要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养犬的家庭应及时对饲养犬的行为定期登记、汇报,行政部门也应及时更新、分享相关信息,增强监管的针对性与时效性。
2026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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