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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流浪猫狗成“流动隐患”,该如何治理?
城市里,每天都有相当数量的小动物被遗弃,它们游走于居民区、公园、路边、垃圾场……过着居无定所的漂泊生活。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关于居民人身安全、城市环境治理等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连日来,不少市民拨打导报新闻热线968801反映流浪猫狗成隐患的问题。那么,流浪猫狗城市横行,该如何治理?是应该在合理范围内捕捉,还是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为此,导报记者采访了市民、网友和律师,让我们来听听他们的观点。现象调查救助站已经饱和 流浪猫狗却源源不断近日,家住厦门湖里区的杨先生遇到了此类烦恼。他表示,他所租住的公寓内自带一群“原住民”——十几只流浪猫。它们从3年前杨先生搬进公寓时就已经存在,这几年经过一代一代的繁殖,流浪猫的队伍愈加壮大,从原先的两三只变为十几只。一开始,还有人在走廊处喂食,但后来,猫咪会乱翻垃圾桶,弄得整个走廊污浊不堪。夜晚时,猫叫声不绝于耳,居民们不堪其扰,后来就很少喂食了。而不管居民喂不喂食,整个公寓早已成为了流浪猫的“家”。解决流浪猫问题迫在眉睫,杨先生的烦恼并不是个例。此前,导报曾多次报道流浪猫狗问题。其中,既有“阿婆喂养上百只流浪猫,18年花了40万元引发热议”,也有“领养代替购买,厦门领养日猫咪专场为流浪猫寻主人”。此类报道引发市民关注,不少市民、网友表示,他们所居住的小区也有流浪猫狗的问题。近日,导报记者采访了厦门多家流浪猫狗救助组织,他们均表示,救助中心基本已经饱和。有的甚至一个救助站有400多只流浪猫狗,严重缺乏人手和经费。而流浪猫狗却是源源不断,进了救助站之后很多都身带疾病,救治、养护都需要经费、人员和场地的支持,而救助中心又是公益组织,因此他们很多都经营困难。捕捉、绝育可行吗?网友:建议以小区为单位推行“TNR流浪猫狗计划”:1.以小区为单位,捕捉流浪猫狗;2.指定兽医院执行绝育手术;3.手术并剪耳一角后放归本小区;4.费用由小区物业承担;5.根据小区流浪猫狗数量,每月限定名额或金额;6.小区内设立固定投喂点及流浪猫狗小屋;7.每月小区物业将小区内流浪猫狗数量、捕捉数量、绝育数量、相关费用明细等进行公示。“TNR”(Trap:捕捉;Neuter:绝育;Re-lease:放归),是一种取代安乐死的减少流浪犬和流浪猫数量的方法,藉由施以绝育手术,使之无法繁殖。“TNR计划”目前已在世界多地实行,并得到了显著有效的成果。网友“萍水相逢”:我们小区就有流浪狗泛滥的情况,大约有五六只。流浪狗未经驯化,受到惊扰后容易有攻击性。不仅容易吓到行人,更有甚者具有伤害居民、追赶车辆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我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政策禁止喂养流浪猫狗;对于已经有宠物的家庭,强制上牌并植入芯片;对于违法贩售大型犬的商家或弃养宠物、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予以罚款;使用罚金进行对流浪猫狗的集中捕捉、绝育或拍照领养。网友“残夜”:流浪猫狗肯定是需要管制的,如果可以为他们找到主人或良好的生活环境再好不过。但毕竟找到领养家庭的猫狗属于少数,如果没有特别好的办法那就不得不考虑捕杀了。虽然捕杀确实不人道,浪费人力物力,而且治标不治本,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爱猫人士“笑笑”:总觉得是一个小生命,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不应该被放弃,它们中的大多数,只要得到救治就能存活。自2018年初,我就开始救助流浪猫咪,现今家中有9只流浪猫,已经饱和。而养育猫咪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我最近了解到有一些爱心组织会组织筹款,通过筹款的形式给区域里面的流浪猫做绝育之后放归,然后再定点投喂。我希望这样的方式能够推行,会使得城市流浪猫狗更便于管理,控制流浪猫狗数量,避免产生流浪猫狗泛滥而扰民的情况。“饼干喵中途之家”张女士:“饼干喵中途之家”是厦门一家流浪猫收容所,承接流浪猫无偿领养。因为属于义务救助,因此常常处境艰难。我呼吁,群众关注流浪猫狗,如果有想要养育宠物的家庭可以考虑采用“领养代替购买”的方式。律师说法1问:流浪猫狗横行,该如何治理?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许炜律师:对于城市里流浪猫狗的治理,一般可以在当地政府建立的动物收容管理所,以及民间成立的动物保护机构,将流浪猫狗进行集中管理,并从源头治理,完善针对流浪猫狗的法律制度,规范相关的制度体系,对遗弃宠物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对城市流浪猫狗进行捕杀的话,实际上是滥用人对自然的绝对支配权利,在价值上是有害的。态度轻率地予以捕杀,是对生命的麻木不仁,我们应该运用理性和能力,以审慎的态度去面对与我们同生共存的生命。2问:关于流浪猫狗,法律法规怎么说?许炜:对于流浪猫狗的问题,我国及厦门地方现阶段并未设立专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散见于《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等。例如,《动物防疫法》作出了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动物传染疾病或致人损害。而对于流浪宠物伤人的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作了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若经常、定期对流浪猫狗进行投喂,就形成了事实上的管理人,如果流浪猫狗伤人,投喂者要担责。所以,救助流浪猫狗的正确方式是通知专门的收容机构或办理正规的领养手续。3问:治理流浪宠物,如何治标又治本?许炜:首先,应当尽快建立统一的流浪动物管理办法,从立法上明确流浪动物的捕捉部门、登记部门和饲养部门。并且,应当从立法层面明确宠物的法律定位,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保护。近年有不少法律界人士呼吁出台动物福利法即是基于此种考虑。其次,应从源头上规范养宠人的行为,减少“弃养”行为的发生。例如规范宠物饲养制度,强制执行饲养登记制度,并且可以实行饲主“持证上岗”制度,对不负责任的饲主会有很大规范作用。发现故意遗弃宠物的,应当给予严厉处罚,从源头上减少流浪动物的出现。并且,可以给每一只狗进行身份登记,对弃狗或放任狗乱繁殖等行为予以处罚。再次,完善流浪宠物民间救助机制。应当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形成以社会各界捐资维持、爱宠人士认养为主的发展模式。最后,应加强宠物流通与宠物收养的管理。应当禁止个人出售宠物,同时对宠物商店进行严格管理。宠物商店出售宠物,必须要求购买者办理或代为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进一步落实宠物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宠物收养制度,通过相应的优惠措施鼓励饲养者主动收养流浪宠物收容中心的宠物,减少流浪宠物数量。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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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遛狗男子强迫外卖员道歉?警方通报
针对网传一遛狗男子强迫外卖员道歉的情况,朝阳警方已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某(男,30岁)查获,刘某某对自身行为表示悔过,已向外卖员当面道歉并获得谅解。目前,刘某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近日,有网友上传一段视频,称一男子遛狗不拴狗绳,遇到一名着急送餐的外卖小哥,狗与小哥发生了碰撞。结果男子逼着外卖小哥给狗道歉,小哥被迫道歉后,男子依旧不依不饶,还称必须等到“过点了才能走,我就看你有多着急。”视频中,被阻拦不能离开的外卖小哥很无奈,一再说“我不是故意的,我确实没看到它。”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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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3岁男童被狗咬后18天离世
近日,河南3岁男童被狗攻击咬伤18天后离世的消息令人唏嘘不已。5月14日,当地赵岗村一名干部证实,男童被恶狗咬伤致死的情况属实。事发在4月21日,小星(化名)在新野县赵岗村附近公路旁玩耍时被突然跑出来的一只“哈士奇”攻击咬成重伤,还没来得及注射第五针狂犬病疫苗,小星就出现了发热、恐风、狂躁、吞咽障碍等狂犬病症状,最终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犬只伤人现象近年来备受舆论关注。3岁男童被恶狗咬伤后最终失去生命,这样的惨烈“事故”,无疑再次给犬只管理和养犬文明敲响警钟。但笔者发现,这则新闻有一个特别之处。那就是它发生在农村地区。在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家养狗,不拴绳、不戴嘴套等行为更加突出。这一事件暴露了某种普遍存在于农村地区的犬只管理乱象,应该引起重视。肇事狗未找到 不确定死活据男童母亲樊女士回忆,事发当天下午6时,这只恶犬向小星扑来,孩子的腿部、脖子、眼睛周围都被咬掉一块肉,耳朵后面和脖子上有几个大牙印,身上有多处破皮的地方。樊女士说,当天她们紧急注射了狂犬病疫苗,由于当地没有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且小星伤势严重,当地医院建议她们到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伤口处理。当天樊女士一家跑了两三个地方,要么是没有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要么就是已经关门,最终他们找到了一个叫瑞和医院24小时犬伤处理预防接种综合门诊的地方,在那儿清洗了伤口并注射了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处理完之后已经是凌晨,随后紧急到南阳市中心医院办理了住院。住院治疗9天后,小星于5月1日办理了出院。樊女士称,小星刚出院的几天状态还是不错的,还想去幼儿园上学,但从5月7日开始情况一天比一天严重。开始是低烧到37度,后来,一直想睡觉,处于半昏迷状态。5月8日,小星开始频繁呕吐,并出现情绪狂躁的状况,她感觉情况很严重,要求转院到南阳市中心医院。8号晚上8点多,小星住进了南阳市中心医院·南阳市妇幼保健院的ICU,孩子当时还有意识,会喊爸爸妈妈,但已经无法吞咽。“医生说孩子的中枢神经已经快死完了,并有恐风、恐慌、狂躁的临床表现,90%是狂犬病,让我做好病危的心理准备。如果还想进一步抢救治疗的话,建议我们到武汉或郑州的大医院。”樊女士说,9日凌晨,小星已经不能自主呼吸,但她们还想争取一下,希望把孩子抢救回来。9日凌晨3时许,载有小星的急救车开往了郑州市,但不幸的是,急救车还没到达河南省人民医院,小星就没了心跳,经过三个小时抢救,小星最终还是没抢救回来。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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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南京一男子称“带导盲犬医院看病被拦”,多方回应
近日,南京的尚先生发视频称带导盲犬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看病被拦,引发网友热议。据了解,当时南京的尚先生陪同女友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就诊,由于两人都是盲人,就携带了导盲犬,结果刚进医院大厅被保安拦了下来。尚先生称,尽管他解释携带的是导盲犬,并且有工作证,但保安还是不同意他携带导盲犬陪女友就诊。对此,荔枝新闻记者采访了当时的医院保安徐师傅,徐师傅称,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拒绝尚先生和导盲犬进入,并且向院方汇报了此事。院方提供的监控视频也显示,在尚先生女友就诊过程中,确实有医护人员和一名女保安陪同,在另外两名保安的陪同下,尚先生和导盲犬也进入了医院。院方表示,因为当时导盲犬吓到了其他患者,所以才提出来让戴上嘴套。此外,医院与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老弱病残患者相对较多,还有一些患者害怕犬只,他们的权益同样需要保证,所以院方希望能够规范导盲犬进入医院的流程。与此同时,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省内导盲犬数量有限,大众认知可能存在偏差,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可以联系当地残联帮忙沟通。导盲犬,被称为盲人的眼睛,是一种专业的工作犬。我国2023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携带导盲犬提供便利。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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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深圳第1只导盲犬奥斯卡去世,主人轻轻抚摸与它告别
“再见了奥斯卡,我们永别了,愿你在天堂快乐,谢谢你照顾我这么长时间。”2016年,钢琴调律师幺传锡和“刚毕业”的导盲犬奥斯卡结缘,这是深圳第一只持证上岗的导盲犬。相伴后5年,奥斯卡因为骨质增生退役,送去了寄养家庭。近日,奥斯卡去世,幺传锡从深圳前往大连,与奥斯卡告别。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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