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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未拴绳狗咬死宠物兔:狗主人赔偿500元和解
当晚7时40分左右,市民黄先生带着女儿和一只宠物兔在广场的草坪上玩耍。突然,一只未拴绳的阿拉斯加雪橇犬朝他们冲了过来,随后袭击了宠物兔……黄先生安抚好孩子后,上前查看发现兔子已被咬死。黄先生的女儿忍不住放声大哭。这是一年前哥哥买给她的生日礼物,她对宠物兔早已产生感情。让黄先生更愤怒的是,“这么大的狗,竟然不拴绳带到广场这种人员密集场所来,要是咬到人怎么办?”黄先生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最终,经过协调,狗主人同意赔偿兔主人500元达成和解。民警对狗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狗主人将犬带走了。据狗主人陈先生介绍,这只阿拉斯加犬雪橇犬是女儿买给他养的,一开始个头很小,养了四年变成现在的大狗。当时,他拴绳牵出来的,后来坐在广场椅子上休息,狗趴在旁边地上,他就解开了绳子,发生后面的事也是他未料到的。红星新闻注意到,4月15日,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市犬只管理的通告》,明确城市、县城建成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其中,大型犬指成年身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在60厘米以上或者体长(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部到尾根处的距离)85厘米以上的犬类,包括阿拉斯加雪橇犬等大型犬种。5月15日下午,陈先生表示,之前他并不知道自己饲养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属于乐山城区限养的大型犬范畴,已将其送到外地朋友处。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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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3岁男童被狗咬伤打了疫苗仍离世
河南南阳一3岁男童被狗咬伤后不幸去世,孩子母亲在视频平台连续更新事件进展——“我的芒果(男童小名)因为4月21日下午6点10分左右被狗咬致重伤,在医院治疗,直到5月9日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记者了解到,该事件发生在南阳市新野县上港乡赵岗村。男童妈妈樊女士称,4月21日下午,孩子和奶奶路过一条公路,忽然有一只狗扑过来攻击,孩子的脸、脖子、腿部多处被严重咬伤。当天,家人就带孩子注射了狂犬病疫苗,但乡下缺少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又因孩子伤势严重,家人立刻带孩子赶往南阳市,最后找到一个24小时犬伤处理预防接种综合门诊,清洗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孩子在南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了几天,医院的入院诊断显示为多发性动物咬伤(狗咬伤)。5月1日,孩子出院。樊女士说,孩子刚出院前几天状态还正常,但到了5月7日,情况开始变坏,体温升高,出现半昏迷!5月8日,孩子进入南阳市妇幼保健院的ICU,医护人员再次进行抢救。次日凌晨,孩子无法自主呼吸,被连夜转往郑州市人民医院。但还没到医院,孩子就停止了心跳。樊女士伤心不已,“现在的我就是行走的躯壳。芒果下个月就要过四岁的生日,现在没人出来给孩子还一个公道。”现场的视频显示,袭击男童的狗疑似是一只哈士奇,樊女士说,“我要为孩子讨个说法!一只哈士奇不可能是没人养的狗。”樊女士称,狗主人还没有找到,这狗此前还咬过几人。橙柿互动注意到,4月22日,当地注明为“赵岗村第五网格群”的微信群里多次发布通知:照片上这只狗已经在香乔,梁埠口,赵岗,咬伤了多人,请大家发现后及时捕杀。一位同村村民告诉橙柿互动记者:“关于狗的下落,目前什么说法都有。听说狗跑到另一个村,被几个年轻人打死了。”“孩子的父母我们都认识,他们坚持要找到狗主人。这可能有些不好找,公安派出所都查了监控。”这位村民称,被咬的小孩大家经常看到,长得很好看,还有个小妹妹。“这个事太令人痛心!”关注事件进展的网友热议:“这孩子到底经历了多少痛苦,才离去的,太心痛了。”“太突然了,希望芒果在另一个世界能过得开心。”橙柿互动注意到,有关注事件的网友疑惑:孩子第一次治疗过程如何、为何会出院?还有网友对孩子打狂犬疫苗的情况表示关注。但截至目前,各方对此均没有说法。就事件的调查进展,记者联系了新野县多个部门,了解到当地警方就此案已提级调查。新野县政府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目前南阳市公安局接手了这个事,在负责寻找狗的下落。”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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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男童被恶犬咬伤致死,狗主人“躲”不掉法律责任
近日,河南3岁男童被一只哈士奇狗咬伤18天后不幸离世的消息令人揪心。5月15日,记者从当地村干部处了解到,目前咬人的恶犬已被打死,但狗主人仍未找到。男童的妈妈在社交媒体发表痛心感言,称儿子是她心中的珍宝,目前承受着巨大的打击。她希望此事能够引起社会重视,同时也需要一个说法和公道。年仅3岁的鲜活生命,竟被一条失控的恶犬吞噬,给男童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痛。这起悲剧的发生,与狗主人自然脱不了干系。咬人的恶犬已“伏法”,而狗主人却藏匿不见人影。笔者认为,此事件需给男童家庭一个说法和公道,狗主人最终将“躲”不掉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其过错付出惨痛的代价。现如今,随着民众生活水平提高,饲养宠物狗的人越来越多,同时狗患也日益严重,威胁着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近年来,全国很多地方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养犬不仅需要办理相关证件,还明令禁止散养、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然而,不少狗主人对禁令却置若罔闻,散养、遛狗不系牵绳等违规和不文明养犬的行为普遍存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动物饲养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可以免责。如果涉案犬办理了相关证件,狗主人也对犬只进行了圈养,是因为男孩擅自进入圈养地挑逗犬只而引发悲剧,狗主人或许能免责。然而,这条闯祸的哈士奇显然是散养的,它突然冲出对男童进行攻击,致其面部、颈部、腿部多处受伤。尽管男童被及时送医治疗,但最终还是未能挽回这个幼小的生命。此事件中,狗主人在明知散养可能致人损害,甚至可能致他人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并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最终导致恶犬将男孩活活咬伤致死的悲剧,已经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这起悲剧,狗主人是“躲”不掉法律责任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刑事责任来看,导致男孩被咬伤致死的后果,情节较为严重,狗主人或将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谓“代狗受刑”;从附带民事责任来看,狗主人还要赔偿死者赔偿金、丧葬费、家属精神抚慰金及其他等费用,将是一笔不菲的数额。如此严重后果,恐怕是狗主人从来都没有想到过的,教训十分惨痛。总而言之,任性违规和不文明养犬,是类似悲剧之源。此事件也警示民众,一定要文明和规范养犬,该圈养的圈养,遛狗该系牵绳的系牵绳。否则,一旦发生犬只伤人等恶性事件,同样是“吃不了兜着走”。期待人人都能遵纪守法,在公共场所依法文明养犬,以避免类似恶犬伤人致死的悲剧再次上演。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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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迷路小狗徘徊地铁站,民警暖心安抚找到主人
5月20日晚7点多,地铁10号线一大会址新天地站的4号口,突然迎来一位“不速之客”。一只毛茸茸的白色小泰迪似乎是迷了路,在楼梯口左顾右盼,一会想坐自动扶梯下楼,一会又爬了上来,候在了楼梯口,反复徘徊了一阵,也引发来往乘客的注意。公共视频画面显示,一只白色的小狗突然入镜,出现在了四号口,随即便在现场开始徘徊,在楼梯口蹲守了一会,左顾右盼,随后又来到上行电梯口,直接“逆行”上电梯,这般行为引得过路人拿出手机拍起了视频,不过几秒钟后,狗狗便又顺着电梯回来了。而轨交总队西藏南路站治安派出所民警徐寅超第一时间发现了狗狗。“小狗看上去比较干净,我觉得不是流浪狗,应该是有主人的。我走过去的时候,它头背对着我,有点侧身,我感觉是有点害怕。我自己本身也养过法斗和猫咪,这种小型犬可能比较胆小一点,看到我也比较紧张,我就想我们两个人直接往前走,小狗可能会跑到站厅里去,那就更难抓了。我就跟辅警说,你站在边上不要动,我电梯先下去,从它背后上来,我们两个人一前一后。”为了避免小狗误闯入地铁站内,徐寅超从另外一边坐电梯下楼,再从楼梯走回狗狗的位置,与辅警两人一前一后,将小狗稳稳地抱进怀里。徐寅超自己也养过狗,喜欢宠物,所以发现小狗紧张得瑟瑟发抖以后,便不断对小狗进行安抚,互动。“我能感觉到它心跳非常快,浑身也在发抖,我觉得确实是蛮紧张的,就不停地摸摸它的头,也给它比较宽松的环境,也没有抓得它很紧,希望它能够慢慢平静下来。”好在狗脖子上有一个二维码,徐寅超通过扫码,找到了小狗的主人。原来,狗主人本来带着狗在复兴公园里头玩耍,因为在草坪上撒欢所以也没有牵绳子,不能想一个转身狗狗就不见了,可能因为天黑的缘故跟错主人,不知不觉还走到了五六百米开外的地铁站。接到民警电话时,狗主人已经找得万分焦急,随即就赶来现场领回自己的爱犬。警方提醒,出门遛狗还是应该尽可能牵好狗绳,在狗狗身上放置可以证明身份或是能联系到主人的信息也很关键。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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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车主撞死小狗后推倒狗主人,诱发基础疾病致其死亡
男子开车未注意将路边的小狗撞死,而后因赔偿问题与小狗的饲主发生纠纷,失手将60多岁的饲主推倒在地,饲主被推倒后因诱发基础疾病导致死亡。据湖南高院消息,近日,湖南桂阳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基本案情:2022年3月4日,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时未注意路边的小狗,将小狗撞死。唐某停车查看后,未发现小狗的饲主,前往附近早餐店食用早餐。此后,小狗的饲主吴某玉(60多岁)发现小狗被车辆撞死后便停留在现场等待,直至唐某回到现场,并口头质问其饲养的小狗是否是唐某撞死,唐某予以承认。吴某玉要求唐某予以赔偿,唐某拒绝赔偿并意欲驾车驶离。双方由此发生纠纷。吴某玉意图将唐某的车辆钥匙抢下,防止唐某离开。在冲突过程中,唐某失手将吴某玉推倒在地,致使吴某玉受伤。经现场围观群众提醒及要求,唐某驾车将吴某玉及其亲属送至社区医院,因医院条件限制,唐某随即将吴某玉及家属送往桂阳县人民医院,在此治疗了7天。后吴某玉转至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继续治疗,共住院治疗25天。出院后,吴某玉于2022年4月18日在家中死亡,于2022年7月5日火化。2022年4月26日,经公安机关委托鉴定,吴某玉符合在肝硬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的基础上,因上消化道出血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后,吴某玉的家属与被告唐某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鉴定意见书所载吴某玉的死亡事实可排除机械性暴力作用致死。同时,法院审理查明,吴某玉此前因上消化道出血曾多次求诊,医疗机构建议进行介入治疗,患者及家属予以拒绝。综合全案证据事实,唐某的失手推搡导致吴某玉倒地的行为,虽并非导致吴某玉死亡的直接原因,但该行为诱发吴某玉的基础病进而导致吴某玉死亡,亦应承担相应责任。故综合考虑吴某玉死亡的原因以及唐某行为的参与度,法院酌定由被告唐某承担10%的责任为宜。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法院认定住院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038563.62元,即被告唐某应向原告家属赔偿103856.36元。法官说法:“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和谐相处是社会美德。本案中,唐某虽不能预见到吴某玉本身严重的基础性疾病,但其能预见到吴某玉是六十余岁的老人,其推搡行为将会导致危险的发生,未尽到一般人的审慎义务,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故其行为构成侵权。但是考虑受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还是其自身疾病,故认定行为人承担次要责任。大家在社会交往中应文明、理性地表达诉求,处理矛盾时有话好好说,有理慢慢讲,多些宽容,多些体谅,就会避免很多悲剧的发生,切莫逞一时之快酿成祸患。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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