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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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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无偿收养却被狗咬伤 索赔难
近日,市民吴先生向晚报记者反映,他在城北区开了一家宠物殡葬店,3月份有两个市民来到他的店里求助,说是有事外出,希望店里能帮忙养一只阿拉斯加犬,两天后就会将狗接走,虽然店内没有寄养宠物的业务,但他出于好心就收下了这条狗,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但2个月内这只狗先后两次伤人,现在阿拉斯加犬的主人失联,他不知该如何是好。市民吴先生说,3月27日,有一男一女牵着一条两岁的阿拉斯加犬来到店内,称周围没有地方寄养动物,他又有事外出,希望能帮忙养两天他的狗,当时他不在店内,店员与阿拉斯加犬的男主人互加了微信并收下了狗。3月29日,店员想给狗身下铺个垫子,被这只狗咬了四口,当时店员就通过微信联系到了狗的男主人,要求他尽快将狗牵走,但狗主人一直没有回复,他也不敢私自将狗处理,一直养到现在。5月12日,他喂狗时,没想到阿拉斯加犬突然对他发起了攻击,咬伤了他的右小腿,右小腿内侧伤口深约1.5公分,长约4—5公分,右小腿外侧伤口深约2—3公分,长约1.5公分,期间他向三其派出所报警,警方多次联系这只狗的男主人某金鑫,对方先是不接电话,后来又否认是自己的狗,现在处于失联状态。吴先生说,自己是出于好心帮忙养狗,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狗主人当时也未告知这只狗有攻击性,现在自己被狗咬,狗的主人装聋作哑的态度让他既委屈又心寒,腿被狗咬伤后他的工作被耽误,每天清创伤口剧痛难忍,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已经上万元……青海法律援助中心李律师认为,依据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如果狗主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吴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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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不管多难,也要把狗主人找出来
孩子没了,咬伤孩子的狗竟然至今没有找到。孩子的母亲说得对,一只哈士奇不可能是没人养的狗。宠物狗要说没人养,我们不信。就算这条哈士奇已经被主人抛弃了很长时间,抛弃者也是狗主人,也要承担责任。遗憾的是,狗主人到现在也没有主动站出来认狗认错,可能良心已被这只哈士奇吃掉。一经查实,要以藏匿“凶狗”追究其法律责任。按照橙柿互动的报道,就在男孩被狗咬伤的前几天,当地注明为“赵岗村第五网格群”的微信群里还多次发布通知,这只狗已咬伤多人,并要求大家发现后及时捕杀。也就是说,这只已经疯了的哈士奇,很有可能是被主人抛弃的,是人为“放”出来的,行为极其恶劣,不追究其法律责任难以服众。希望狗主人能够自己“滚”出来,否则,加重处罚。据悉,恶狗已被打死,只是,狗主人仍未见踪影。当地警方也已经提级调查,希望能够尽快给出一个答案。此时此刻,我们想追问的是,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为什么一声不吭。特别是面对公众要求对流浪狗采取措施而表达强烈不满情绪的爱狗人士,为什么也销声匿迹了。我们并不想为难爱狗人士,只是想问一问爱狗人士,在人与狗、人的生命与狗的生命之间,到底该如何选择。在此,我们也强烈建议,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养狗都必须实名登记,否则,一律捕杀,并追究养狗者的法律责任,切不要再让类似恶性事件再度发生。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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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遛狗不牵绳撞伤行人 “铲屎官”赔偿5000元
遛狗不栓绳,结果狗狗撒欢乱跑,冲上马路撞倒了骑摩托车的邻居,导致人伤车损。对此,狗狗主人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近日,九龙坡法院审结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铲屎官”赔偿5000余元。一天,杜某领狗狗到小区外遛弯,由于没拴狗绳,狗狗撒欢着跑到了马路上,撞上了驾驶摩托车出行的邻居文某,导致文某受伤摩托车受损。文某因此花费医疗费、维修费等数千元。交警部门认定杜某未按规定用绳牵引造成宠物狗跑上马路引发事故,负主要责任;文某驾驶机动车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行车安全,负次要责任。事后,文某找到杜某协商赔偿事宜,杜某认为自己一时大意才未牵狗绳,而文某自身也存在过错。双方因此未能协商一致。无奈之下,文某起诉到九龙坡法院,要求杜某支付各项损失25000余元。九龙坡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被告带领宠物狗散步时未牵绳,宠物狗跑到马路上,与原告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倒地受伤摩托车受损,被告作为宠物狗的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合考量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的内容,法院认定被告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原告承担30%责任,并核定原告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维修费损失共7000余元,判决被告赔偿原告5000余元。该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审终审现已生效。法官说法>>承办法官提醒,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养犬的人也越来越多,养犬带来欢乐的同时,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给身边的人带来了困扰,甚至造成他人损害。广大犬只饲养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管理条例,做到文明养犬,外出遛狗时注意牵引狗绳,同时为犬只佩戴嘴套等设施,使犬只处于自己的监管和控制之下,避免对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共同营造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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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网传男子遛狗吓哭幼童并起争执 警方:犬主已道歉
日前,网上有消息称,四川宜宾叙州区柏溪街道城中央喷泉广场市民活动区域,一名遛金毛犬的男子因犬只吓哭幼童,与幼童家长及其他市民发生纠纷,警方介入带走双方,引发网友广泛关注。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经当地警方调解,男子已向幼童家长赔礼道歉,并承诺今后带狗出门时给金毛犬戴嘴套。律师表示,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犬只主人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避免犬只造成他人损害。在公共场所遛狗是饲养人的权利,但同时也需尽到相应管理义务,采取安全措施。若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警方:犬主道歉,承诺今后将给犬只戴嘴套“我的狗几万块……你咋不把娃儿牵着?你让他到处跑呢?”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一段事发现场视频显示,一男子手牵一条金毛犬,在城中央喷泉广场市民活动区域和一名妇女发生争执。女子指责男子的狗吓哭了小朋友,要求其道歉。但男子指责妇女没牵好小朋友,小朋友受到惊吓不是自己的责任而是家长责任。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言语激烈互不相让。男子为证明自己的大型犬“不咬人”,先后将手指甚至手臂伸进犬嘴里,但并未说服对方和围观者,双方随后发生激烈争吵,亦有其他市民站出来指责男子。因男子拒绝道歉,有人报警,警方赶来将双方带至辖区派出所处理。据了解,“城中央”是宜宾市叙州区柏溪片区一个大型社区,包含至少四个子小区7700余户住户,配套有音乐喷泉广场和商业步行街,属于当地繁华地段。双方因狗发生争执的区域原来系喷泉广场的水池,但已多年未蓄水,成了小区业主和附近市民的活动场所,每天都有很多老人孩子在此玩耍,甚至有小朋友在此溜旱冰、幼儿在此蹒跚学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经过派出所民警宣讲有关养犬政策和法规,养犬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对方赔礼道歉,并承诺今后出门时一定给大型犬戴嘴套,以防犬只万一伤人,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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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大叔卖狗不巧碰上下大雨,人和狗全部都淋透了!网友好心将狗买下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都喜欢养宠物狗了,而关于卖狗的渠道也很多,像是一般的卖狗市场里,很多小狗都等待着被售卖。如果你会选品相的话,说不一定会买到品相不错的小狗呢!5月19日在广西,有一位网友那一天在路边看到了有一位大叔正在卖小狗。大叔是将狗狗给放在了竹筐里的。不过不巧的是当时下起了大雨,大叔有穿着雨衣,但是筐里的小狗却没有遮挡的地方,已经被淋成了落汤鸡了!网友看着也是很心疼,这样淋下去肯定会生病的啊!网友观察了一下,期间有个男生过去看了一眼但是没有买。眼见着雨越下越大,网友就打算给买下来吧!这样小狗也不会受罪了!网友买回家后给它吹了毛发喝了水,本来冻得发抖的它现在变得好多了!看狗狗这个模样,还是挺可爱的呀!能够遇见你并且买下,也算是有缘分了,希望狗狗可以在新家里茁壮的成长吧!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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